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民法典139条规定的法条是什么?

  民法典139条规定的法条是什么?在生活中,公司改制或者是其他的活动,当事人都会进行公告。就拿您生活中常见的,法院的公告,公司的改制公告等,这些公告在进行公布以后,为了规范违约风险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我国的《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139条中对公告就有要求。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民法典》139条规定的法条是什么?一、《民法典》139条规定的法条是什么?第一百三十九条 以公告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公告发布时生效。二、公告送达的有关法律规定公告送达是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人民法院通过公告将诉讼文书有关内容告知受送达人的一种特殊的送达方式。《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 公告送达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和受送达人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信息网络等媒体上刊登公告,发出公告日期以最后张贴或者刊登的日期为准。对公告送达方式有特殊要求的,应当按要求的方式进行。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人民法院在受送达人住所地张贴公告的,应当采取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张贴过程。《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一百三十九条 公告送达应当说明公告送达的原因;公告送达起诉状或者上诉状副本的,应当说明起诉或者上诉要点,受送达人答辩期限及逾期不答辩的法律后果;公告送达传票,应当说明出庭的时间和地点及逾期不出庭的法律后果;公告送达判决书、裁定书的,应当说明裁判主要内容,当事人有权上诉的,还应当说明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一百四十条 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不适用公告送达。三、什么是公告送达?公告送达是一个法律术语,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人民法院通过公告将诉讼文书有关内容告知受送达人的一种特殊的送达方式。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公告送达必须符合下列要求或规则:1、法院采取公告送达,既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上刊登公告。法律对公告方式有特殊要求的,应按要求的方式进行公告。2、公告送达起诉状或上诉状副本的,应当在公告中说明起诉或上诉的要点,受送达人答辩期限及逾期答辩的法律后果;公告送达传票的,应当说明出庭地点、时间及逾期不出庭的法律后果;公告送达判决书、裁决书的,应当说明裁判主要内容;裁判是第一审法院作出的,还应当说明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审人民法院。3、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4、人民法院应当在案卷中说明公告送达的原因和经过。139条是针对公告的生效时间做出的规定。公告的生效时间在公告没有发布的时候,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只有在公布以后,才正式生效。还有,我国对公告的送达也是有明确的要求的,公告送达必须符合国家规定,要是因为违规操作没有将公告送达当事人手中,那都是要负责任的。
  
  
  
总结:民法典139条规定的法条是什么?在生活中,公司改制或者是其他的活动,当事人都会进行公告。就拿您生活中常见的,法院的公告,公司的改制公告等,这些公...#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房屋在我国属于不动产中的一种,而真正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光是靠
      房屋在我国属于不动产中的一种,而真正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光是靠占有是没有用的,此时还是要实际办理了房屋过户才行。很多时候购买房产都是靠按揭贷款的方式进行的,那现实中,公民买房是先入户......


·自诉案件第一审程序
      第一百八十六条 人民法院受理的自诉案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属于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案件;  (二)属于本院管辖的;  (三)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告诉的......


·一、醉驾肇事杀人致人死亡的怎么处罚?
      一、醉驾肇事杀人致人死亡的怎么处罚?醉驾致人死亡已经构成了交通肇事罪。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


·农村征地的土地补偿费给村集体后,农户能分到多少?
      农村征地的土地补偿费给村集体后,农户能分到多少?一、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是多少?1.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7条的规定,征地补偿有三大块,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2.对......


·在我国买房子需要担保人吗?
      在我国买房子需要担保人吗?一般开发商都有担保公司,只需提供以下材料经过银行和担保公司审核后就行:身份证及复印件、户口本及复印件、购房首付款发票复印件、购房合同、收入证明、如已婚,需......


·中介居间合同违约20%法律保护吗
      中介居间合同违约20%法律保护吗一、中介居间合同违约20%法律保护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违约金过高的比较标准为守约方的实际损失,如上所述,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履行利益损......


民法典139条规定的法条是什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