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在生活当中明明知道醉驾这种行为是犯法的,但是在喝上酒的
有些人在生活当中明明知道醉驾这种行为是犯法的,但是在喝上酒的情况下,还是要抱着一丝丝侥幸心理醉酒驾车,结果到最后被我们的交警部门查处到。现在查到司机醉驾最低也要吊销驾照,对司机进行拘留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醉驾家里有老人要照顾怎么办?
一、醉驾家里有老人要照顾怎么办?
可以申请缓刑。虽然当事人涉嫌刑事犯罪,但如果符合缓刑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会依法判处缓刑,请当事人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核实。
二、醉驾拘役可以适用缓刑
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
11、将刑法第七十二条修改为:“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12、将刑法第七十四条修改为:“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13、在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二条,醉驾处刑并未排除在适用缓刑之外。所以,符合上述条件,包括醉驾在内,可以或应当宣告缓刑。
三、醉驾怎样处罚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修改的内容规定:
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3、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处罚
1、《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2、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1)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2)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3)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4)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5)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6)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7)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8)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3、醉酒驾驶机动车,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又构成妨害公务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4、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判处罚金,应当根据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认罪悔罪态度等情况,确定与主刑相适应的罚金数额。
5、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应当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在法定诉讼期限内及时侦查、起诉、审判。
其实这一问题是比较笼统的,我们在这里也没有办法给出一个标准的答案。因为醉驾在进行量刑的时候,是根据所造成的后果进行的。如果说行为人醉驾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话,这种情况下,肯定不能因为家里面有老人需要照顾,就免于刑事责任的。所以还是得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总结:有些人在生活当中明明知道醉驾这种行为是犯法的,但是在喝上酒的情况下,还是要抱着一丝丝侥幸心理醉酒驾车,结果到最后被我们的交警部门查处到。现在...#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人民法院在书面审理直接下判决吗
人民法院在书面审理直接下判决吗书面审理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二审刑事案件时,只就当事人的上诉状及其他书面材料进行审理,不需要诉讼参加人出席法庭,而直接作出判决或者裁定的一种审理方式......
·劳动者刚进单位有试用期要求是很正常的,而这个试用期有期限的限
劳动者刚进单位有试用期要求是很正常的,而这个试用期有期限的限制,法律中规定最长不能超过6个月。那要是试用期届满的,此后单位觉得还需要对劳动者进行考核,于是就延长试用期期限,这样做可以......
·高管个人所得税退税优惠是什么?
高管个人所得税退税优惠是什么?高管个人所得税退税并不存在优惠的政策规定,对于申报退税的具体程序,可以按照下列规定进行:1、下个人所得税APP,注册账号,登陆账号。个人所得税APP非常智能,......
·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房屋可以买吗
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房屋可以买吗一、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房屋可以买吗一些开发商为解决资金不足问题,一般会将已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给银行以获得贷款。因为土地和房屋的不可分割性,法律规定二者......
·一、出租人终止解除合同的情况有哪些?
一、出租人终止解除合同的情况有哪些?根据《民法典》规定,主要在下列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单方行使解除权,解除租赁合同:1、《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九条规定: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
·存在公款行贿怎么定罪?
一、存在公款行贿怎么定罪?可以按照挪用公款罪和行贿罪来数罪并罚处理,根据《刑法》第六十九条 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
有些人在生活当中明明知道醉驾这种行为是犯法的,但是在喝上酒的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