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如何进行拆迁产权交换过户

  如何进行拆迁产权交换过户由于城市规划的需要占用土地,由此对土地所有人或使用人进行货币补偿或者进行房屋安置。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发展,拆迁安置房也越来越多,由此引发了许多问题。人们关心的热点问题是如何进行拆迁产权交换,并且拆迁产权过户又需要多少钱,的我们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拆迁产权交换过户的相关问题。
  一、如何进行拆迁产权交换过户
  拆迁出现的拆迁安置房对于许多人来说不止一套,因此他们对于十分关心拆迁产权交换过户的问题。由于我国的不动产实行的是登记制度不论产权交换或者过户都必须要有房产证,也就是证明对拆迁房享有完全的所有权,才可以进行交换或者过户,如果没有房产证交换过户都没有法律效力。
  1、拆迁产权交换。产权交换是双方都必须有房屋的房产证,另一方可以不是拆迁房。但是拆迁产权在取得三年内是不得上市的,虽然是产权交换,但实质上是以物换物,视同房屋的买卖,因此产权的交换也要受到3年时间的限制。交换的房产不一定要完全等值,只要双方都同意交换就可以进行产权的交换。产权交换视同为不动产的销售,也要签订交换合同。
  2、拆迁产权交换过户。拆迁产权的交换视同销售,交换以后需要到相关部门进行产权的过户,才会在法律上产生效力,对交换双方形成约束。在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提交过户申请,提交的材料包括双方身份证,交换合同等文件,材料审查合格以后就可以完成过户手续。
  二、拆迁产权交换过户需要多少钱
  因为交换产权是视同销售的,所以交换双方都是要缴纳一定费用的,在产权过户时也会产生费用。(1)、契税:90平方米以下首次购房的按1%缴纳;90—140平方米按房价1.5%缴纳;140平方米以上按房价3%缴纳;(2)、营业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5.5%缴纳;(3)、土地增值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缴纳;(4)、所得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或房屋原值—房屋现值差额20%缴纳(房屋原值一般按上道契税完税额计算);(5)、房屋交易手续费:按房屋建筑面积6元/平方米交纳;(6)、房屋产权登记费:80元;(7)、房屋评估费:按评估额0.5%缴纳。先签订产权交换合同再去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进行登记过户,并介绍了拆迁产权过户需要多少钱,要交纳的费用有哪些,包括了契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所得税、房屋交易手续费、房屋产权登记费、房屋评估费等等,具体的缴纳金额要结合实际情况计算。如果您在这方面还有问题的话,请联系,我们有经验丰富的律师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为您提供法律上的帮助,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总结:如何进行拆迁产权交换过户由于城市规划的需要占用土地,由此对土地所有人或使用人进行货币补偿或者进行房屋安置。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发展,拆迁安置房也...#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夫妻要办离婚登记有哪些?
      夫妻要办离婚登记有哪些程序夫妻要办离婚登记有哪些程序《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


·贩制毒案辩护词的内容有哪些?
      贩制毒案辩护词的内容有哪些?贩制毒案辩护词,首先需要对贩制毒的犯罪事实进行认定,并从贩制毒品造成的危害,以及当事人的认罪态度和对相关人员的赔偿情况来进行认定,具体情况应当由辩护律师根......


·法院对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既遂怎么处罚?
      法院对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既遂怎么处罚?《刑法》: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


·追缴赃物和附带民事诉讼分别指什么?
      追缴赃物和附带民事诉讼分别指什么?追缴赃物,这个与我们生活比较贴近。民事诉讼,这个我们听得比较多,一般是公民与公民之间发生的纠纷问题而出现的一种解决手段。那什么是附带民事诉讼呢?附......


·侵犯肖像权了应该怎么处理?
      侵犯肖像权了应该怎么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做工伤认定本人用去吗?
      在工厂上班的职工,受伤的情况十分普遍,如果缴纳社保的话,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可以享受到工伤保险待遇。当然,在此之前,需要做一个工伤认定才行。按照规定,当地区县级的劳动局负责开展工伤......


如何进行拆迁产权交换过户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