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遗嘱打印后签字有效吗

  遗嘱打印后签字有效吗1、打印的遗嘱由立遗嘱的人签字具有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133条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个或者数人继承。第1134条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字。公民有权处分自己的个人合法财产,法律规定遗嘱方式,是为了体现公民的真实意思表示。立遗嘱人将自己拟制的遗嘱委托他人打印,遗嘱从形式上虽不是当事人亲自书写,但订立遗嘱及遗嘱的内容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遗嘱上有他的亲笔签名,应认定遗嘱有效。2、我国《民法典》规定自书遗嘱必须要遗嘱人亲笔书写,且要签名,注明年、月、日。之所以对自书遗嘱有如此苛刻的形式要求,目的在于保证遗嘱人能够亲自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愿而不会被其他人随意篡改。计算机和打印机并未走进寻常人家,自书遗嘱几乎多会以遗嘱人手写的形式呈现。随着百姓应用计算机技术的提高,也为了方便起见,很多人会采取打印形式,如果过分苛求法律中“亲笔书写”为遗嘱人亲自用笔手写,显然不利于保护遗嘱人的真实意愿。实践中,只要打印遗嘱符合自书遗嘱的其他形式要求,且有证据证明该遗嘱确系出自遗嘱人之手,是遗嘱人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法院也会把该遗嘱认定成自书遗嘱。实践中也出现过这样的案件,遗嘱除为打印件外,符合自书遗嘱的其他形式要件,后遗嘱人动笔在打印遗嘱上进行了手动修改,法院经审理认定既然该遗嘱由遗嘱人亲自执笔修改,则该遗嘱内容必然已经被遗嘱人详细知悉,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故对打印遗嘱的效力进行了确认。打印遗嘱也要遵循有效遗嘱的一般要求,如打印遗嘱也应当意思表示明确、在遗嘱中只能处分自己的合法财产等。同时也劝告您,当家庭财产发生矛盾时,应以亲情为重,心平气和地解决纠以上就是遗嘱打印后签字有效吗的详细内容,通过对上述内容的阅读,我们知道,当事人立遗嘱,法律一般规定要用手写的方式,因为打印的遗嘱,可能存在造假的情况。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多的遗嘱都是以打印的方式订立的,只要是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并且在打印的遗嘱上亲笔签名的,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总结:遗嘱打印后签字有效吗1、打印的遗嘱由立遗嘱的人签字具有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133条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诉讼参与人的具体范围是怎样的
      诉讼参与人的具体范围是怎样的以下人员是承担诉讼职能的诉讼参与人:1、刑诉诉讼参与人包括:当事人(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和被告)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法定代理......


·一、离婚后财产损害责任纠纷的管辖怎么确定?
      一、离婚后财产损害责任纠纷的管辖怎么确定?婚后财产损害赔偿纠纷要区分不动产和动产确定管辖。不动产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应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动产的损害赔偿纠纷,适用一般地......


·半成品化验与成品检验合同(二级)
      甲方:(短纤维车间)  订立半成品化验与成品检验合同,经双方协议,达成下列条款。  乙方:(质量检查科)  ┌──────────────────────┬───────────┐  ......


·哪些证据在离婚时需要准备?
      哪些证据在离婚时需要准备?离婚需要的证据有以下几种:(1)书证(如字据)(2)物证(3)视听资料(如录音、录像、光盘)(4)证人证言(5)鉴定结论(如伤残证明、亲子鉴定结论)(6)当事人的陈述......


·著作权人死后继承人有无权利继承作者去世后
      著作权人死后继承人有无权利继承作者去世后,继承人或第三人可根据作者的遗嘱、遗赠扶养协议或法定继承的规定取得著作权,成为著作权主体。一般而言,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可以继承,人身权利不能......


·商标侵权了公司会被封吗?
      商标侵权了公司会被封吗?一、商标侵权了公司会被封吗?根据商标侵权的认定标准进行判断。商标侵权有四种,一种是伪造他人商标,一种是在相同或近似产品上注册使用与他人商标产生近似的商......


遗嘱打印后签字有效吗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