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抚养权归男方但女方带是否可以拿回抚养权

  随着男女观念的发展,离婚案发生的频率也日益增多,很多离婚家庭会有小孩,法院会依据离婚夫妻经济等各方面情况判决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问题,但如果出现抚养权归男方但女方带的情况呢,下面就让我们带你看一下相关解答吧。抚养权归男方但女方带是否可以拿回抚养权女方可以通过与男方协商是否可以转换抚养权,如果协商失败女方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男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如果女方经济条件尚可的情况下孩子由女方抚养对孩子身心的发展有着更大的帮助。根据《民法典》(2021.1.1生效)的相关规定,法院将孩子判归女方抚养的情况
  ?第一、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第二、孩子虽然两周岁以上了,女方已做绝育手术,男方未做,且男方年龄与女方年龄差距不是很大,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第三、孩子一直随母亲生活,如果离婚后改为随父亲生活对其生活习惯改变较大且影响其成长的,孩子判归女方可能性较大。第四、男女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于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比如,有证据证明有婚外情等,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第五,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汹酒等恶习等。考虑到其恶习对孩子成长有不利影响,法院一般会将孩子判归女方。第六,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综上所述,如果出现抚养权归男方但女方带的情况,女方可以通过与男方协商是否可以转换抚养权,如果协商失败女方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男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如果女方经济条件尚可的情况下孩子由女方抚养对孩子身心的发展有着更大的帮助。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总结:随着男女观念的发展,离婚案发生的频率也日益增多,很多离婚家庭会有小孩,法院会依据离婚夫妻经济等各方面情况判决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问题,但如果出现...#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被隔离的临时工有工资吗?
      被隔离的临时工有工资吗?正常领取工资。按《劳动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劳动合同,都是劳动合同制职工,没有正式工与临时工支付,只有合同期限不同,享有平等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


·定罪免处和缓刑的区别在哪
      缓刑虽也可以看作是有条件地免除犯罪分子的刑罚,但它与免予刑事处罚存在以下不同之处:1、免予刑事处罚是依法只对被告人定罪,但不判处刑罚;而缓刑是对被告人既要定罪,又要判处刑罚,只是所判......


·建议量刑一年三个月怎么判?
      建议量刑一年三个月怎么判?1、在刑事案件审理中,检察院建议判刑九个月至一年零三个月的,法院仍应根据审理情况和具体案件情节及辩护意见来依法确定应判的刑罚,不受检察院的量刑建议的限制。但......


·江油市房屋拆迁补偿金计算方式有哪些?
      江油市房屋拆迁补偿金计算方式有哪些?一、补偿标准各地不同,当事人被拆迁的房子地段不同,补偿也不同,应该以当地(江油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答复为准,如果当事人对补偿标准有异议的,可以双......


·触犯贩毒怎么判刑处罚?
      触犯贩毒怎么判刑处罚?一、犯贩毒怎么判刑处罚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二百克以上不满四百克或者其他数量相当毒品的,一般判处无期徒刑或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处没收......


·我国法律规定法人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作为一个正在发展中的经济体,我国所取得的成就就是众多的公司法人起的强大的推动作用。对于法人,需要仔细了解,才能在后续的事件处理中正确处置。因此,我国法律规定法人的构成要件是什么?对于......


抚养权归男方但女方带是否可以拿回抚养权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