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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婚前的房子,如何保障另一方也能在里面长期居住?

  根据《民法典》366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可以双方签订居住权合同,内容一般包括: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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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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