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房屋租赁合同可以更改吗

  一、房屋租赁合同可以更改吗按照法律规定,房东或者房客更改原《房屋租房合同》是可以的,但是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二、什么情况下能更改房屋租赁合同?更改租房合同的条件是什么?按照法律规定,在以下情况下,当事人可以更改房屋租赁合同:1、私房租赁期间,经租赁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房屋租赁合同。2、私房租赁期间,租赁当事人死亡的,应按以下方式处理:(1)出租人死亡或者依法终止的,由房屋所有权的继承人或者继受人继续履行租赁合同;(2)承租人死亡的,其生前共同居住人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继续履行租赁合同者有多人的,应当协商确定一名承租人。协商一致的,出租人依法变更承租人;协商不一致的,由出租人在可以继续履行承租合同的人中确定一名承租人,原承租人的生前同住人仍享有居住权。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改建、扩建、拆除重建,致原租赁合同部分或大部分不能适用的,出租人应当与承租人协商变更租赁合同。《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综上可知,要想更改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并不是不可以,只不过需要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从大部分实践情况来看,当事人如果想要更改房屋租赁合同,那么就必须双方协商一致,否则很难更改房屋租赁合同。如果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总结:一、房屋租赁合同可以更改吗按照法律规定,房东或者房客更改原《房屋租房合同》是可以的,但是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二、什么情况下能更改房屋租...#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二手房买卖合同必备条款是什么
      目前国家尚未出台二手房买卖的格式合同,一般的二手房买卖合同都是由当事人自己协商议定,当然也会适当的参考一下《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内容。而对于二手房买卖合同必备条款其实也是可以参考商......


·被人索要钱财能否构成行贿罪
      一、被人索要钱财能否构成行贿罪?在行为人获得不正当利益的情况下才能构成行贿罪。如果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根据刑法第390条第1款的规定,犯行贿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


·妇幼权益受到侵犯怎么办?
      妇幼权益受到侵犯怎么办?妇女和幼儿都是受法律保护的对象,但是现实社会中,因为一些原因,妇女和儿童的权益屡遭侵害,当妇幼权益受到侵犯可以做如下处理:一、被侵害人可以要求有关部门依......


·根据相关规定办土地使用证花钱吗?
      根据相关规定办土地使用证花钱吗?实际生活当中,在我们国家办理很多的证明都是需要一定的手续费用的,而且必须经过一系列复杂的流程,很多普通的老百姓对于流程都不太清楚,比如说土地使用证......


·犯罪嫌疑人开设赌场可以缓刑吗
      一、犯罪嫌疑人开设赌场可以缓刑吗?可以判缓刑,但是要看具体犯罪情节。《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


·如何认定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起算日
      如何认定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起算日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第一百三十七条“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


房屋租赁合同可以更改吗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