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到开庭要经历什么,立案多久开庭?
立案到开庭要经历什么,立案多久开庭?一、立案多久开庭立案以后要经历一下几个步骤就可以开庭。1、答辩。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这个阶段需要25日。2、组成合议庭。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合议庭组成人员确定后,应当在三日内告知当事人”这个阶段需要3日。3、调解。《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人民法院对受理的案件,分别情形,予以处理:(一)当事人没有争议,符合督促程序规定条件的,可以转入督促程序;(二)开庭前可以调解的,采取调解方式及时解决纠纷;(三)根据案件情况,确定适用简易程序或者普通程序;(四)需要开庭审理的,通过要求当事人交换证据等方式,明确争议焦点。”这个阶段需要1日。4、通知开庭。《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开庭要在3日前。综上,从立案到开庭需要一个月左右的时间。二、立案的流程1、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的诉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审查。2、人民法院审查立案中,发现原告或者自诉人证明其诉讼请求的主要证据不具备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限期补充证据,并将通知补证情况记录在案,收到诉状的时间,从当事人补交有关证据材料之日起开始计算。3、人民法院收到诉状和有关证据,应当进行登记,并向原告或者自诉人出具收据。收据中应当注明证据名称、原件或复制件、收到时间、份数和页数,复制件必须与原件核对无异后,由负责审查起诉的审判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原告、自诉人也应当签名或盖章,收据归入卷宗。对于不予立案或者原告、自诉人在立案前撤回起诉的,应当将起诉材料退还,并由当事人签收。4、对经审查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原告坚持起诉的,应当裁定不予受理;自诉人坚持起诉的,应当裁定驳回。5、不予受理和驳回起诉的裁定书由负责审查起诉的审判人员制作,报庭长或者院长审批,并由负责审查起诉的审判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行政案件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裁定书除应报庭长或者院长审批外,应由合议庭成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6、经审查认为起诉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填写立案审批表,由负责审查起诉的审判人员决定立案,其中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应报审判长核准以及庭长审批。重大疑难案件报院长审批或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7、经审查决定立案的,应当计算案件受理费通知原告,向原告或者自诉人发出案件受理通知书;将该案的当事人姓名、案由等情况统一编立案号输入计算机。8、立案庭决定立案后,应当在二日内将案件移送有关审判庭审理,并办理移交手续,注明移交日期。经审查决定受理或立案登记的日期为立案日期。
立案人员应当及时将立案日期、移交日期等输入计算机。立案到开庭要经历4个阶段,需要一个月左右的时间。立案的流程有8个。
总结:立案到开庭要经历什么,立案多久开庭?一、立案多久开庭立案以后要经历一下几个步骤就可以开庭。1、答辩。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人...#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交完五险一金后有什么卡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只要职工在公司工作,按照我国有关的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就必须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且要强制性的缴纳社保,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五险一金。通常我们会与单位按照比例进行缴纳五......
·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
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遗产继承人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遗产继承或者分割之日起3年内,可以向法院申请保护期遗产继承权,超过3内起诉的,不得再提起诉讼,遗产继承开始后超过20年的,也不得再提......
·招标文件应当怎么写?
招标文件应当怎么写?有什么内容?招标是进行招标的人为了筹措资金,事先发布公告进行招标。通过招标来进行大宗货物的买卖以及工程承包等等,从而来进行货物和商品的买卖。那么,招标文件应当......
·盗窃罪的加重情节包括哪些
盗窃罪的一般从重处罚情节有以下几种情况:1、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进行盗窃罪。2、盗窃数额特别巨大的。3、多次盗窃的。4、携带凶器盗窃、扒窃造成公私财产损失严重的。5、盗窃残疾人、孤老或者......
·一人诈骗多人属于多次诈骗吗?
一人诈骗多人属于多次诈骗吗?一人诈骗多人不属于多次诈骗,多次诈骗,应当按照诈骗的数额累计计算,按照法律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有......
·民法总则有土地纠分吗
民法总则有土地纠分吗?近几年,由于国家经济的发展,土地的价值也越来越高,因此,由于土地产生纠纷的案例也在增多。我国公民对于土地有使用权,这项权利受到法律的保护。民法总则是对公民基本......
立案到开庭要经历什么,立案多久开庭?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