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无证驾驶撞死人同等责任保险公司理赔吗,为什么?

  无证驾驶撞死人同等责任保险公司理赔吗,为什么?交通事故发生后,肇事者要向受害人承担民事赔偿的责任。但是无证驾驶撞死人同等责任保险公司理赔吗?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详细介绍这方面的问题,希望能帮助您解决遇到的问题。
  一、无证驾驶撞死人同等责任保险公司理赔吗
  交通事故发生以后,如果肇事车辆办理了保险的,保险公司要向受害人赔偿。但是无证驾驶撞死人保险公司要不要赔偿呢?1、可以。《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因此,有的法院将此理解为无条件赔偿,认为根据这一规定,该条款确立了保险公司对保险事故承担无过失赔偿责任的基本原则,即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首先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不论交通事故当事人各方是否有过错以及过错程度如何。2、不可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9条规定以及保监会办公厅的有关答复,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的,除医疗费用根据责任情况在限额内垫付外,其他损失和费用不负责赔偿。并且无证驾驶是保险公司的免责条款之一,因此保险公司没有赔偿的责任。
  二、交通事故理赔程序
  1、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妥善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路面事故同时还要报请交通部门处理,非路面交通事故(如车辆因驾驶原因撞在树或墙上),应出具证明材料。2、出险情况,同时对车辆定损,估算合理费用,并通知车主到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厂处理事故车辆。(1)、如车主要求自行修理,应办理自修手续,修理费如超出定损费用,将由车主自行支付超出部分。(2)、对第三者责任的索赔,还应由保险公司对赔偿金额依法确定,并依据投保金额予以赔付。对于保户与第三者私下谈定的赔偿金额,保险公司可拒绝赔付。3、赔付规定之全部损失(1)、保险车辆发生全部损失后,如果保险金额等于或低于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将按保险金额赔偿。(2)保险车辆发生全损后,如果保险金额高于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将按出险时的实际价值赔偿。4、赔付规定之部分损失(1)、保险车辆局部受损失,其保险金额达到承保时的实际价值,无论保险金额是否低于出险的实际价值,发生部分损失均按照实际修理费用赔偿;保险车辆的保险金额低于承保的实际价值,发生部分损失按照保险金额与出险时的实际价值比例赔偿修理费用。(2)、保险车辆损失最高赔偿额以保险金额为限。5、赔付时间在车辆修复或自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三个月内,保户应持保险单、事故处理证明、事故调解书、修理清单及其他有关证明到保险公司领取赔偿金。如与保险公司发生争议不能达成协议,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我们在上文已经为您详细的介绍了无证驾驶撞死人同等责任保险公司理赔的问题,由于法律的规定出现了交叉,导致不同的法院可能判决不同,因此还要看实际情况才能确定。然后为您提供了保险公司的理赔流程。如果您在这方面还有任何的疑问,请您来电咨询,我们的律师将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为您详细解答。
  
  
  
总结:无证驾驶撞死人同等责任保险公司理赔吗,为什么?交通事故发生后,肇事者要向受害人承担民事赔偿的责任。但是无证驾驶撞死人同等责任保险公司理赔吗?我...#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感情破裂离婚财产分割有哪些规定?
      中国现在正处于快节奏的生活,干什么都快,结婚快离婚也快。当一对夫妻缘分走到尽头无法继续一起生活时,离婚就成了让双方都得到解脱的无奈选择,也是最有效的解决方法。对于许多离婚当事人来......


·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对象包括了哪些?
      一、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对象包括了哪些?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对象包括商标、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对象是"知识",知识产权的性质包括以下几点:1)无形;2)专有性;3)地域性;4)时间性......


·民事诉讼法一审程序是怎样的?有哪些步骤?
      民事诉讼法一审程序是怎样的?有哪些步骤?民事诉讼法一审程序:民事诉讼是指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诉讼。《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


·一方患有精神病另一方可以离婚吗
      一方患有精神病另一方可以离婚吗婚后,配偶得了精神病的,另一方可以要求离婚。但最终,还是需要符合法定的离婚条件,夫妻才能解除婚姻关系。根据相关规定,一方在夫妻共道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


·持有假币立案标准具体是什么?
      持有假币立案标准具体是什么持有使用假币罪,是指违反货币管理法规,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行为。这里的使用假币应作扩大解释:不仅包括以假币购物,而且包括其他所有以等量......


·出租人想提前解除租赁合同怎么办
      出租人想提前解除租赁合同怎么办如果在解除时,双方协商一致解除而不承担违约责任,当然可以不承担。1、双方可以在租赁合同中先明确约定,发生何种情况,合同自动解除,双方不须承担违约责任。比......


无证驾驶撞死人同等责任保险公司理赔吗,为什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