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我国对商标权的刑事保护有哪些

  我国对商标权的刑事保护有哪些商标是一个企业的显著标志,商标权对生产者、经营者的影响至关重要。社会上假冒商标的行为无疑是给商标权人造成极大的商誉及经济损失,因此我国法律从民事、刑事及行政角度均对商标权予以保护,我们下面将从刑事的角度出发,为您介绍刑法中对商标权的刑事保护。
  一、刑法中涉及商标犯罪的罪名
  1、假冒注册商标罪。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2、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和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二、关于构成犯罪的追诉标准
  从刑法条文可以看出,即使具有假冒注册商标、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或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的,也并不必然构成犯罪,而是必须要达到情节严重或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才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罪名不同,情节严重的标准也有所不同。1、关于假冒注册商标罪中情节严重情形的认定。2、关于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中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认定。3、关于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中情节严重情形的认定。
  三、关于犯罪数额的认定问题
  是否构成犯罪以及犯罪的情节是否严重,主要是与犯罪所涉及的数额有关。那么,如何认定犯罪的数额便十分的重要,我们目前采取以货物的实际销售平均价格来认定犯罪数额
  四、商标权人应当如何更好的利用刑法来维权
  1、提起刑事自诉。自诉,是指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直接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并由司法机关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其主要包括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等三种类型的案件。2、向工商部门或公安部门进行举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商标侵权案件的查处工作。因此,商标权人在发现犯罪线索后,可以根据情况的不同向工商机关或公安机关控告,工商机关和公安机关应当受理。向相关行政执法部门进行举报的好处不仅在于可以借助公权力对侵权人进行打击,更在于可以通过执法部门的查处获取侵权人的具体侵权信息,以便于后期更好的向侵权人进行索赔。我国刑法中设定了相关的罪名惩罚侵害商标权的行为,规定了构成侵害商标权的的追诉标准以及数额。上文中我们还为作为商标权人的您介绍了应当如何更好的利用刑法来维护权益,如果您在维护自身商标权的过程中遇到什么困难,请及时咨询刑事专业律师,平台在线律师将为你提供最专业的指导。
  
  
  
总结:我国对商标权的刑事保护有哪些商标是一个企业的显著标志,商标权对生产者、经营者的影响至关重要。社会上假冒商标的行为无疑是给商标权人造成极大的商...#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新刑法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怎么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的规定,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是指编造并且传播影响证券、期货的虚假信息,扰乱证券、期货交易市场,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编造并且传......


·赠与人撤销权种类的区别
      赠与人撤销权种类的区别一、两者的法律依据不同行使任意撤销权的依据是《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而行使法定撤销权的依据则是《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第一款。如果赠与人就赠与房产行使任意......


·网络诈骗证据不足会立案吗 一、网络诈骗证据不足会立案吗?
      网络诈骗证据不足会立案吗一、网络诈骗证据不足会立案吗?立案条件是需要有证据的,诈骗证据不足不立案。诈骗罪的诈骗数额分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三个标准。(一)数额较大......


·老员工辞退要怎么补偿好
      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过失性辞退)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赔偿的方式是不一样的。1、企业主动辞退员工需要按情况给予经济补偿。经济补偿......


·劳务派遣指什么意思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指什么意思劳务派遣,又称人力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雇员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


·电信诈骗逮捕到法院了多久才能审理完毕
      一、电信诈骗逮捕到法院了多久才能审理完毕?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有本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


我国对商标权的刑事保护有哪些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