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
民事案件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民事纠纷,一般是需要当事人到法院提起诉讼的,否则的话法院是不会主动受理相应的民事案件的。但是实践中,有一些情形下的民事案件法院是不予受理的。究竟这些特殊的情形包括哪些?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11条规定,人民法院对符合该法第108条的起诉,必须受理;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1)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2)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纠纷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3)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4)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5)对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按照申诉处理,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6)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7)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因此,如果当事人已经就合同纠纷的解决达成了书面仲裁协议,那么法院一般不会受理,而告知当事人去仲裁机构仲裁;如果争议应当由其他机关而不是法院解决,法院也不会受理;当事人如果就已经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案件重新起诉的,法院会依“一事不再理”的原则不再受理;还有一些案件根据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能起诉,法院同样会裁定不予受理。如果当事人认为法院应当受理案件,不予受理的裁定没有充分理由,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法院就该裁定提起上诉;当事人还可以根据法院说明的不予受理的理由作出一定的变动以符合起诉的要求,再次起诉时如果符合条件,法院就会受理案件。虽然如今民事立案已经采取登记制度,但是针对一些不满足民事案件形式要件的纠纷,法院还是可以不予受理的。上文中详细为您介绍了法院不予受理民事案件的具体情形,但愿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在进行民事诉讼的时候,如果你有需要的话,可以委托我们网站的专业律师来帮助你。
总结:民事案件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民事纠纷,一般是需要当事人到法院提起诉讼的,否则的话法院是不会主动受理相应的民事案件的。但是实践中,有一些情形...#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证券法》法律责任是什么?
《证券法》法律责任是什么?证券法》不仅专设法律责任一章,而且该章多达三十六条,这表明在立法中对惩处证券违法行为有足够重视,对证券违法行为的危害性是在不断的证券市场实践中形成了更深......
·口头约定的合同是否有效
口头约定的合同是否有效人们往往错误地将合同理解为“书面合同”,认为只有白纸黑字地写下来的才是合同。其实,除了书面合同以外,合同在日常生活中更多的是以口头合同的形式存在的。例如:我们......
·可以在异地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吗?
可以在异地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吗?一、可以在异地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吗?我国法律规定,如一方是本地,另一方是外地,可以办理;如果双方都是外地户口,不能办理。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内......
·民事诉讼简易程序的特点有哪些
民事诉讼简易程序的特点有哪些?为了防止社会不特定主体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使人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国家立法机关根据我国实际制定了各类法律规范,对于一般主体来说,主场使用的民事法律规......
·宣告商标无效的程序是怎样的
宣告商标无效的程序是怎样的一是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的,应当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二是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并限期提出答......
·?实习期内上高速的规定是什么?
?实习期内上高速的规定是什么??一、实习期内上高速的规定2004年5月1日《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以前,禁止驾驶人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考虑到进入新世纪我国高速公路路网建设速......
民事案件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