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民事诉讼时效抗辩口头提出可以吗?

  民事诉讼时效抗辩口头提出可以吗?诉讼时效的抗辩权,是公民的权利,当民事诉讼案件中出现诉讼时效过了的情况时,当事人有权向法院提出抗辩。那么民事诉讼抗辩怎么提出?民事诉讼抗辩口头提出可以吗?下面我们为您解答。
  民事诉讼的抗辩的提出应该是在民事案件进行到诉讼阶段,在案件一审期间,只要是一审宣判前都可以,可以在提交答辩状时向法院提出,也可以在开庭审理过程中口头向法庭提出。如果没有特别的原因,一审为提出二审提出的,失去抗辩权。
  对于民事诉讼时效抗辩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概括为:
  当事人应当在一审期间提出诉讼时效抗辩。诉讼时效只适用于债权请求权,即当事人可以对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所谓债权请求权,是指权利人基于债的关系而产生的、请求特定人为特定行为的权利。
  当事人在二审期间提出诉讼时效抗辩,需同时符合两个条件:一是该证据必须是新的证据,二是该证据能证明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何谓新的证据?根据《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二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是指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以及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未获准许,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应当准许并依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证据。
  当事人在再审期间提出诉讼时效抗辩或者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均不予支持。
   二、民事诉讼抗辩的限制规定
  《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列举了四种债权请求权,当事人对这四种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这四种债权请求权分别是:
  1、支付存款本金 及利息请求权;
  2、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
  3、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
  4、其他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的债 权请求权。
   三、我国对于民事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适用范围:
  1、适用于债权请求权,包括合同,侵权之债,不当得利与无因管理之债,缔约过失之债等
  2、不适用物权,人身权,知识产权等绝对权,但其受侵害而产生的债权请求权,也受诉讼时效约束
  3、国家财产未授权给公民,法人经营,管理的,受到侵害时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具有强制性,不允许当事人约定排除或变更其适用
  (二)、诉讼时效的法律条文
  (1)普通诉讼时效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短期诉讼时效:《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 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3、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3)最长诉讼时效:《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民事诉讼的抗辩时效可以书面提出也可以口头提出,但是口头提出知识在开庭审理阶段,而书面提出只要是一审宣判前都可以,可以在提交答辩状时向法院提出。以上是有关民事诉讼抗辩的有关知识,如果您还有什么想要知道的,可以致电.
  
  
  
总结:民事诉讼时效抗辩口头提出可以吗?诉讼时效的抗辩权,是公民的权利,当民事诉讼案件中出现诉讼时效过了的情况时,当事人有权向法院提出抗辩。那么民事...#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公司的债权债务公示多久有效?
      公司的债权债务公示多久有效?一、债权债务公示期一般来说公司债权债务公示的有效时限是60天,但是实际情况多久还是得根据有关部门的规定来算。二、债权债务公示期限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


·一、交通事故两处伤残十级有哪些赔偿?
      一、交通事故两处伤残十级有哪些赔偿?1、通事故赔偿一般包括以下项目:受害人受伤未致残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


·夫妻可对财产进行约定吗?
      夫妻可对财产进行约定吗夫妻双方在不违背法律,不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可以将婚前的个人财产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后所得财产约定为夫妻个人财产。被约定的财产可以是生活资料,也......


·工伤鉴定6级后怎么赔偿多少钱
      工伤一直就是您关注的事情,在工作的过程中有可能会出现意外的事故,造成意外伤害。一旦出现工伤,您首先要做的就是进行工伤鉴定,通过工伤鉴定的标准来确定之后的赔偿标准,这次我们就来了解一......


·离婚官司法院所在地是哪里?
      离婚官司法院所在地是哪里?离婚只有两种方式:一是协议离婚;二是诉讼离婚。夫妻双方针对离婚达成离婚协议,可直接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离婚登记,婚姻登记部门发放《离婚证》。如果双方达不成离婚......


·行政许可信息代表什么意思?
      行政许可信息代表什么意思?一、行政许可信息代表什么意思?行政许可信息指的是公司取得由政府发给的许可证照的信息。全国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中,行政许可信息栏需要填写的就是企业经营执照上......


民事诉讼时效抗辩口头提出可以吗?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