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名誉权不赔怎么办
侵犯名誉权不赔怎么办
侵犯名誉权的行为根据《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行为人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常常会出现行为人不赔偿的情况,那么侵犯名誉权不赔怎么办?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详细的解答这个问题,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
一、侵犯名誉权不赔怎么办
侵犯名誉权的行为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适用前款规定。”,侵权人要承担赔偿责任。当侵权人不赔偿时,受害人可以向法院起诉,在判决书生效以后申请强制执行。
二、申请强制执行的手续
1、申请执行书。申请执行书中应当写明申请执行的理由、事项、执行标的,以及申请执行人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
2、申请执行人写申请执行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接待人员对口头申请应当制作笔录,由申请执行人签字或盖章。
外国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交中文申请执行书。当事人所在国与我国缔结或共同参加的司法协助条约有特别规定的,按照条约规定办理。
3、生效法律文书副本。
4、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法人申请的,应当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申请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5、继承人或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交继承或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
6、申请执行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有仲裁条款的合同书或仲裁协议书。
申请执行国外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的,应当提交经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或我国公证机关公证的仲裁裁决书中文本。
7、申请执行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执行。委托代理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经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写明委托事项和代理人的权限。
委托代理人代为放弃、变更民事权利,或代为进行执行和解,或代为收取执行款项的,应当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8、其他应当提交的文件或证件。
三、强制执行的程序
1、申请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2、法院受理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3、申请复议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综上,遇到侵犯名誉权不赔偿的情况,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的判决书生效以后,侵权行为人还是不赔偿的,您就可以申请法院对行为人的财产进行强制执行。更多相关知识请联系的在线律师。
总结:侵犯名誉权不赔怎么办侵犯名誉权的行为根据《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行为人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常常会出现行为人不赔偿的情况,那么...#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一个债权人如何执行多个债务人?
一个债权人如何执行多个债务人?一个债权人如何执行多个债务人对于债权人来说需要到相关的部门先提出相应的申请,并在申请通过后才能获得多个债务人的分配的标准。债权人在申请后可以通过法院或......
·重婚中的被害人都有哪些
重婚中的被害人都有哪些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对方结婚的行为。即重婚罪被害人是犯重婚罪的配偶、或不知情对方已结婚的第三方。法律依据:......
·刑法中违法发放林木采代许可证罪是以什么标准量刑的
刑法中违法发放林木采代许可证罪是以什么标准量刑的一、刑法中违法发放林木采代许可证罪是以什么标准量刑的?1、林业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森林法的规定,超过批准的年采伐限额发放林木采伐......
·拘留是不是羁押二者的区别是什么?
拘留是不是羁押二者的区别是什么?拘留和羁押作了如下区别:“拘留是在未批准逮捕以前,在法定的条件下,对需要进行侦查的人犯采取的一种紧急措施,而且只有公安机关才能执行拘留。羁押则是在人民......
·欠债人欠债并夫妻离婚转移财产怎么办?
欠债人欠债并夫妻离婚转移财产怎么办?一,及时行使诉讼权利,适时申请法院对被执行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当债务人失去信誉赖账不还时,债权人就应该提高防范意识,将企图赖账的债务人送上审判......
·湖北省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是什么规定?
湖北省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是什么规定?一、湖北省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是什么规定?“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为共同生活、履行抚养、赡养义务、为生产经营等的......
侵犯名誉权不赔怎么办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