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债权人的代位权的概念

   
  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权利而害及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权利之权。
   
  债权人的代位权,是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权利的权利,所以不是代理权,不适用代理权的规定。
   
  债权人的代位权,在法、日等国和中国台湾的民法上,是为保全债权而代债务人行使其权利,而非扣押债务人的权利或就收取的财产有优先受偿权,因而是实体法上的权利而非诉讼上的权利。但在我国法上,则债权人有权直接就次债务人的给付优先受偿。
   
  债权人的代位权,不是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或第三人的请求权。它不同于请求权的原因在于,在内容上是为了保全债权,而且在履行期到来之前,债权人为了保持债务人的财产也可以行使代位权。
   
  债权人的代位权行使的效果,使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发生变更,虽与形成权相类似,但不是依权利人一方的意思表示而形成法律上的效力,只是按照实行债务人的权利而行使,所以它不是固有意义上的形成权。
   
  债权人的代位权是债权的一种法定权能,无论当事人是否约定,债权人都享有它。
总结: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权利而害及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子女的抚养费由一方全部承担吗?
      在实际确定未成年子女抚养费数额的时候,当事人可以先协商,要是无法协商一致的话,还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官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决。那要是当事人约定子女的抚养费由一方全部承担,这样是否可行......


·夫妻离婚给多少抚养费好 1、法院根据什么标准确定抚养费?
      夫妻离婚给多少抚养费好1、法院根据什么标准确定抚养费?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1)子女的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民事诉讼撤诉时间是怎样规定的?
      民事诉讼撤诉时间是怎样规定的?在实践中,您通过民事诉讼来解决双方的纠纷问题,在法院判决案件之前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这时候是原告想撤诉,在满足条件下是可以撤诉的,那么您是否知道民事诉讼......


·合同到期不续约赔偿工资买有社保怎样赔?
      合同到期不续约赔偿工资买有社保怎样赔?就会按实际给予的来进行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四十六条第五款、第四十七条、第九十七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


·一、旅游团交通事故谁赔偿?
      一、旅游团交通事故谁赔偿?由保险公司赔偿,按照《旅游法》,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旅游者请求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承担责任的,......


·一、非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计算标准是什么?
      一、非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计算标准是什么?1、工作每满一年应当支付两个月的工资赔偿金;2、工作已满半年但是不满一年的,应当按照一年来计算,支付两个月的工资赔偿金;3、工作不满半年的,应当......


债权人的代位权的概念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