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赔偿金和经济补偿金区别有哪些

  劳动关系当中,有的时候会出现经济补偿金,而有的情况下又是赔偿金。到底这二者是否是一回事呢?而赔偿金和经济补偿金区别又有哪些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解答。
  一、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支付的法律依据不同
  经济补偿金的支付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赔偿金的支付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也就是说,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但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支付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的合法性不同
  经济补偿的情形是劳动者因用人单位过错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依法终止时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补偿。用人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合法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支付经济补偿金。赔偿金则是对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一种惩罚。用人单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违法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支付赔偿金。在此,需要强调的是,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用人单位无权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即属于违法解除,需支付赔偿金。也就是说,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四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即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三、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的适用步骤不同
  适用经济补偿金的情形下,用人单位直接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适用赔偿金的情形下,也就是说用人单位违法与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能面临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而不支付赔偿金的法律后果。很多用人单位宁愿支付赔偿金,也不希望恢复劳动关系。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只有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才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在司法实践中,用人单位应对其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理由提供充分的证据,不能提供充分证据的,应认定为解除、终止合同不当,属于违法解除、应当支付赔偿金。救济措施劳动者可以直接请求用人单位依法向其支付经济赔偿金。在用人单位拒绝支付或者对赔偿金数额有异议时,可以采取向劳动行政部门检举、投诉,提起劳动争议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向法院起诉等措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不能同时主张
  如果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不能向用人单位同时主张支付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包括依法解除和违法解除两种。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时是否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要视情况而论。第一,因为劳动者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列举的过失情形,用人单位行使劳动合同解除权的无须承担补偿责任;第二,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的情形,即劳动者身体状况的原因、工作能力的原因以及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劳动合同不能履行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前30天通知解除劳动合同但需给予经济补偿金;第三,用人单位无理由提出解除合同,经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需支付经济补偿金。除上述三种情况外,用人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均属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可见,支付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合法解除劳动关系应承担的法定义务,具有补偿性质;而支付赔偿金则是用人单位违法行使劳动合同解除权时应当承担的法定责任,明显带有惩罚意味,两者性质完全不同,若同时提出这两项请求显然不符合法律规定。而且,《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也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四、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的标准不同
  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的标准不同,正是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的联系所在。赔偿金标准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金的标准为:“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规定:“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因此,劳动合同到期终止不续签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只计算劳动者2008年1月1日以后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赔偿金的标准为经济补偿金的两倍。赔偿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金标准二倍的计算方法予以计算。虽然经济补偿金与赔偿金都是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的,但是他们之间还是有很多不同点的,具体赔偿金和经济补偿金区别,我们已经在上文中总结了四点,希望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帮助。
  
  
  
总结:劳动关系当中,有的时候会出现经济补偿金,而有的情况下又是赔偿金。到底这二者是否是一回事呢?而赔偿金和经济补偿金区别又有哪些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交通事故判轻微伤法院会怎样处理
      交通事故判轻微伤法院会怎样处理交通事故轻微伤法院可以进行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1、行为人在接受行政处罚的同时,还应当对被侵害人进行民事赔偿。公安机......


·房产偷漏个税的处罚规定是什么
      房产偷漏个税的处罚规定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


·不能行政复议的有哪些?
      不能行政复议的有哪些根据法律规定,以下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以下行为不能申请行政复议:1、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例如行政机关对其所属的人员或基于内部行政管理关系作出的......


·民事纠纷5000可以立案吗?
      民事纠纷5000可以立案吗?可以立案处理,民事经济纠纷案件只要符合条件,法院就会立案,与数额没有关系。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并且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


·一、醉驾致死处罚标准是什么?
      一、醉驾致死处罚标准是什么醉驾发生交通事故并且致人死亡并非一定构成交通肇事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交通肇事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


·管辖权异议上诉需要交费吗
      (1)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的管辖有异议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提出,不须交纳诉讼费。(2)对人民法院的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不须交纳上诉费。(3)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不服提起上诉后,......


赔偿金和经济补偿金区别有哪些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