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国有土地建房手续有哪些?

  顾名思义国有土地是属于国家的全民所有的土地,任何单位或个人在满足相关条件下都可以拥有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并在国有土地上进行房屋建筑等行为。那么什么是国有土地呢,国有土地建房手续有哪些?下面我们就为您一一介绍。
  
  一、国有土地建房手续
  
  1、合法获得土地。首先必须取得该宗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同时该宗国有土地的用途必须为居住用地。合法获得国有土地有以下途径:
  
  (1)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2)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3)以转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2、获得建筑规划许可。在获得该宗国有土地的土地使用证后,可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及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查询该地区及该宗地块涉及范围内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获得该宗地块的土地经济指标后,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经济指标要求,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该宗土地的建筑规划许可证。获得建筑规划许可所需的资料如下:
  
  (1)申请报告1份(内容包括申请理由、建设地点、用地规模、办理事项等)。
  
  (2)经审定的规划设计总图复印件1份。
  
  (3) 有关项目立项批准文件复印件1份。
  
  (4)如有土地使用证须保送土地使用证全套复印件1份,并附土地界址坐标(测量成果)复印件1份。
  
  (5) 填报《×××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6)规划定点成果图5份(须绘制于1:1000或1:2000实测地形图上,且包含城市规划道路等要素,并附界址坐标面积表)。
  
  (7)所有复印件请备原件给规划局核对,且所有复印件请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3、获得建设许可证。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土地使用证、建筑规划许可证等必须要件,申请建筑许可证,之后可以在该宗土地上进行建设。获得建筑许可证的条件:
  
  (1)已经办理该建筑用地批准手续
  
  (2)要在城市规划区进行建筑,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建筑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
  
  (4)发证机关收到建设申请表和证明文件后,对于符合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颁发建筑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
  
  二、国有土地的范围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8条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条规定,下列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土地即国家所有土地:
  
  1、城市市区的土地;
  
  2、农村和城市郊区中已经依法没收、征收、征购为国有的土地;
  
  3、国家依法征用的土地;
  
  4、依法不属于集体所有的林地、草地、荒地、滩涂及其他土地;
  
  5、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成员转为城镇居民的,原属于其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
  
  6、因国家组织移民、自然灾害等原因,农民成建制地迁移后不再使用的原属于迁移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相信通过我们对于国有土地建房手续的相关介绍,您对相关的内容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国有土地归全民所有,任何人在满足使用条件下都可以使用该类土地。当然相反的,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动用国有土地,否则均将受到法律的制裁。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总结:顾名思义国有土地是属于国家的全民所有的土地,任何单位或个人在满足相关条件下都可以拥有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并在国有土地上进行房屋建筑等行为。那么什...#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公司分立的法律效果有哪些
      公司分立的法律效果有哪些一、公司分立的法律效果有哪些(一)公司的变更、设立和解散在派生分立中,原公司的登记事项发生变化,并产生新的公司人格——分立出来的公司。在新设分立中,原公......


·1、缴满社保后再买
      1、缴满社保后再买很多限购城市要求非本市户籍需要连续缴满社保或个税达一定年限,才可以购房。北京、上海、深圳等3个城市,要求的社保或个税年限是5年;广州则是3年。其它的限购城市,则是要求......


·一、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后可以仲裁吗?
      一、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后可以仲裁吗?如果有争议可以申请仲裁,注意不要超过一年时效期。时效期是指从你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一年内为时效期。如果已经就离职补偿达成一致,且明确表示......


·一、驾驶员出现醉驾危害有哪些?
      一、驾驶员出现醉驾危害有哪些?(一)触觉能力降低,精神亢奋。饮酒后驾车,由于酒精的刺激和麻醉作用,人的手、脚的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转向系统,并且容易兴奋,过分地......


·在与用人单位签署劳动合同中会有说明
      在与用人单位签署劳动合同中会有说明,以及相关的劳动法律都有详细介绍对于在工作期间旷工的问题,一般来说企业在允许的情况下,可以忍受旷工行为,但是不能超过具体的天数,所以累积旷工多少天......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原因和目的是什么?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原因和目的是什么?现在很多人都将买卖股票作为一种主要的投资方式,其实买股票就是买的对上市公司的预期。有些投资者在研读上市公司报表时,会发现其有并购重组行为。现在很......


国有土地建房手续有哪些?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