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批准逮捕决定书是什么,格式内容是怎样的

  我们的民警在逮捕犯人的时候往往需要开一份批准逮捕决定书,可是什么是批准逮捕决定书?它的写作内容有哪些?关于批准逮捕决定书,如果想要了解更多,可以看以下我们特地为您收集整理的资料。
  
  一、批准逮捕决定书是什么
  
  批准逮捕决定书,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的案件进行审查后,认为符合逮捕条件而依法作出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决定时制作和使用的凭证性文书。
  
  《刑事诉讼法》第三条?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二、批准逮捕决定书的格式
  
  批准逮捕决定书属填写式文书,三联共分。第一联是存根;第二联是副本(入检察卷);第三联是正本,送公安机关。各联内容由首部、正文、尾部组成,制作要求基本相同。
  
  (一)首部
  
  1、标题在文书顶端正中分两行写明检察机关名称和文书种类。
  
  2、编号在标题右下方写明文书案号。如:“×检刑捕字[年度]第×号。”
  
  3、文书送达机关的名称在文书案号下行顶格写:“×××公安局:”
  
  (二)正文 ?
  
  
  这部分内容是文书的中心,主要写明案件来源、审查意见、法律根据和决定事项四项内容。
  
  (三)尾部 ?
  
  
  在文书尾部右下角注明制作文书的年月日,并加盖院印。在左下角写明附项,包括卷宗的册数、页数,赃物及物证移送回交的件数。
  
  三、批准逮捕决定书的写作要求
  
  相关项目内容填写要清楚、准确、不能出现错漏现象,以免影响决定的权威力。批准逮捕的条件必须严格掌握,即以刑事诉讼法第69条第3款的规定为依据,只有符合规定的才能批准逮捕。该文书每批准逮捕1名犯罪嫌疑人必须制作1份,不能数个犯罪嫌疑人共用一份。
  
  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决定书
  
  ___________________检 批捕[ ]号_______:
  
  你________于____年_____月______日以 ________号提请批准逮捕书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________,经本院审查认为,该犯罪嫌疑人涉嫌________犯罪,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逮捕条件,决定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________。请依法立即执行,并将执行情况三日内通知本院 。
  
  年 月 日
  
  (院印)。
  
  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总结:我们的民警在逮捕犯人的时候往往需要开一份批准逮捕决定书,可是什么是批准逮捕决定书?它的写作内容有哪些?关于批准逮捕决定书,如果想要了解更多,可...#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新刑法串标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新刑法串标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有关规定,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或者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劳动关系什么时候产生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第十条规定
      劳动关系什么时候产生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根据以上规定......


·我国对未成年驾车怎么处罚
      我国对未成年驾车怎么处罚未成年人无法考取驾照,所以属于无证驾驶,按无证驾驶论处。但是考虑到是未成年人,所以不会拘留,只罚款,但是监护人会受到教育。《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明确规......


·拆迁集体建设经营性用地、农业用地的规定是什么?
      拆迁集体建设经营性用地、农业用地的规定是什么?拆迁集体建设经营性用地、农业用地的规定是需要对被拆迁的集体组织发放相关的补偿款项,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是指具有生产经营性质的农村建设......


·司法鉴定委托主体资格
      司法鉴定可以作为案件审理的依据,对诉讼具有重要的作用,对于案件中的专门问题,可以申请司法鉴定由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对这些问题进行分析并作出结论。司法鉴定委托主体资格是什么,我们在下面为......


·自写遗嘱有地方涂改过行吗?
      自写遗嘱有地方涂改过行吗?1、自写遗嘱有地方涂改过是可以的,遗嘱是立遗嘱人死亡时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因为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以遗嘱方式对其死亡后的财产归属问题所作的处分,死亡前还可以加......


批准逮捕决定书是什么,格式内容是怎样的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