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新刑法对走私制毒物品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新刑法对走私制毒物品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新刑法对走私制毒物品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五十条 【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制毒物品、走私制毒物品罪】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生产、买卖、运输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或者其他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配剂,或者携带上述物品进出境,情节较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明知他人制造毒品而为其生产、买卖、运输前款规定的物品的,以制造毒品罪的共犯论处。
  
  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规定处罚。
  
  二、走私制毒物品罪犯罪情节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1、情节较重:
  
  (一)麻黄碱(麻黄素)、伪麻黄碱(伪麻黄素)、消旋麻黄碱(消旋麻黄素)一千克以上不满五千克;
  
  (二)1-苯基-2-丙酮、1-苯基-2-溴-1-丙酮、3,4-亚甲基二氧苯基-2-丙酮、羟亚胺二千克以上不满十千克;
  
  (三)3-氧-2-苯基丁腈、邻氯苯基环戊酮、去甲麻黄碱(去甲麻黄素)、甲基麻黄碱(甲基麻黄素)四千克以上不满二十千克
  
  (四)醋酸酐十千克以上不满五十千克;
  
  (五)麻黄浸膏、麻黄浸膏粉、胡椒醛、黄樟素、黄樟油、异黄樟素、麦角酸、麦角胺、麦角新碱、苯乙酸(五)麻黄浸膏、麻黄浸膏粉、胡椒醛、黄樟素、黄樟油、异黄樟素、麦角酸、麦角胺、麦角新碱、苯乙酸(六)N-乙酰邻氨基苯酸、邻氨基苯甲酸、三氯甲烷、乙醚、哌啶五十千克以上不满二百五十千克(七)甲苯、丙酮、甲基乙基酮、高锰酸钾、硫酸、盐酸一百千克以上不满五百千克
  
  2、情节严重的:
  
  (一)制毒物品数量在以上情节较重最高数量标准以上,不满最高数量标准五倍的
  
  (二)达到以上情节较重的数量标准,且具有以上第三项至第六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3、情节特别严重的:
  
  (一)制毒物品数量在情节较重的最高数量标准五倍以上的;
  
  (二)达到情节严重的数量标准,且具有情节较重第三项至第六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
  
  (三)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法律制度中规定了走私制毒物品罪的量刑范围,但准确的量刑标准必须得根据犯罪行为的具体情况分析。 整体而言,犯罪嫌疑人走私制毒物品的数量越大,违法获利数额越高,量刑就越重。
  
  
总结:新刑法对走私制毒物品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什么一、新刑法对走私制毒物品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条【非法生产、买卖...#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一、交通事故对方全责车辆贬值赔偿可以申请吗?
      一、交通事故对方全责车辆贬值赔偿可以申请吗?交通事故全责方承担全部损失的赔偿责任。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首先由交警部门进行事故责任认定。由交强险......


·吸毒是违法还是犯罪,吸毒的危害
      无论是在电视上还是书上,经常可以看见“远离毒品”的提示标志,但是很多人对此并没有在意,吸毒的人特别多,而且有些明星因吸毒自毁前程。所以,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吸毒是违法还是犯......


·再婚夫妻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分配方法有哪些
      曾经办理过结婚登记的男女,要是在离婚后又与他人再次办理结婚登记的话,则称为再婚。而再婚也是有可能离婚的,此时夫妻就需要对财产进行分割。那么再婚夫妻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呢?我们将在下文......


·商标无效后能不能重新注册
      商标无效后能不能重新注册一、商标无效后能不能重新注册不能,商标无效后,还有一年的保护期,即这一年内只有这家公司注册该商标才能成功,其他的都不能通过。故,一般商标过期后,有一年半......


·醉酒驾车和酒后驾车如何区分?
      醉酒驾车和酒后驾车如何区分?酒驾与醉驾的区别是什么?1、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


·怀孕女工合同期满单位能否终止劳动合同?
      怀孕女工合同期满单位能否终止劳动合同?涉及劳动合同期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能否解除其劳动合同的问题。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当事人双方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条款,实现和履行了相应......


新刑法对走私制毒物品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