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刑法中破坏军事通信罪既遂是以什么标准量刑的

  刑法中破坏军事通信罪既遂是以什么标准量刑的
  
  一、刑法中破坏军事通信罪既遂是以什么标准量刑的?
  
  1、构成破坏军事通信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破坏重要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战时从重处罚。
  
  2、重要军事通信,是指军事首脑机关及重要指挥中心的通信,战时通信,军队抢险救灾中的通信,执行这样航行、重大科学实验和飞行训练等重要任务中的通信。
  
  3、情节特别严重,是指致使重要武器装备报废的;造成重要军事设施丧失使用效能的;战时破坏重要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的;因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致使战斗、战役遭受重大损失的,造成伤亡多人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等。
  
  二、破坏军事通信罪判刑后减刑的条件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八条 【减刑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军事通信包含的范围很广,犯罪嫌疑人破坏的军事通信的类别,破坏军事通信行为造成的后果都跟量刑标准有关。像是犯罪嫌疑人在作战时期破坏重要军事通信的,被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可能性就很大。
  
  
总结:刑法中破坏军事通信罪既遂是以什么标准量刑的一、刑法中破坏军事通信罪既遂是以什么标准量刑的?1、构成破坏军事通信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涉案金额3000万判几年
      诈骗数额特别巨大,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法律依据:《刑法》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


·吉林省征地补偿标准、强拆怎么办呢?
      吉林省征地补偿标准、强拆怎么办呢?一个咨询者称自己的老家是在吉林省的,但是现在政府打算扩建道路整修环境就想将他的土地和房子征地和拆迁了,但是因为补偿一直没有谈好的,没想到政府就将......


·分居半年老公出轨不提离婚怎么办
      当婚姻出现危机时,由于各种原因的限制,很多夫妻并不会直接选择离婚,而是会暂时分居,但是如果分居半年老公出轨不提离婚,这个时候作为妻子该怎么办呢?我们下文为您提了相关建议,希望能够帮助......


·股权转让应办理哪些手续
      实现股权转让一般需要有哪些手续一般情况下,股权转让经过以下手续:(一)首先需要与第三方(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股权转让价格、交接、债权债务、股权转让款的支付等事宜,转让方与......


·从我国诸多法律规范来看,对于未成年人,采取的是保护为主的态度
      从我国诸多法律规范来看,对于未成年人,采取的是保护为主的态度,但由于在社会生活中,存在着不少未成年人故意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现象,所以我国立法机关的工作人员也根据我国实际,制定了处罚......


·国有土地20年产权怎么续费
      国有土地20年产权怎么续费一、国有土地20年产权怎么续费?1、申请。申请人通过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纸质申请材料。土地使用权人应当在土地使用年限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


刑法中破坏军事通信罪既遂是以什么标准量刑的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