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轻伤鉴定书的办理程序是怎样的

  一般情况下,我们有可能会出现轻伤的情况,一旦出现了轻伤,为了保证我们的合法权益,我们往往需要办理轻伤鉴定书,可是轻伤鉴定书的办理是怎样的呢?我们为您准备了以下资料。
  
  一、轻伤鉴定书的办理程序
  1、对公安机关在办理治安、刑事案件中,当事人要求进行伤情鉴定的,办案单位应及时开具法医伤情鉴定委托书,当事人凭委托书到被委托的法医鉴定机构进行鉴定。2、公安机关办案单位应告知双方当事人被委托的鉴定机构。3、按照《刑事诉讼法》第28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对被委托的鉴定机构成员提出四避申请。伤者不在本地治疗,可要求办案单位变更委托鉴定机构,但不得自行要求到某个鉴定机构鉴定。4、办案单位必须向双方当事人公开鉴定的内容及结论。5、首次鉴定后,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如对鉴定结论表示异议,有权提出申请,由办案单位委托法定鉴定机构复核或重新鉴定。办案单位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在十日内开具委托书,不得拒绝。6、如两次鉴定的结论不同,办案单位应按《刑事诉讼法》第120条规定,给当事人开具委托书到省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鉴定。
  二、轻伤鉴定的原则
  1、被委托的公安机关法医鉴定机构对办案单位的委托应予受理,不得无故拒绝,对没有委托书的当事人,鉴定机构有权拒绝。2、法医伤情鉴定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检验鉴定所根据资料要详实可靠,要调阅原始病历,客观公正地做出是鉴定结论。3、法医鉴定机构做出鉴定后,应向办案单位公开鉴定书的结论、检查结果、采纳的医院病历记录、依据的法律法规。4、当事人如对鉴定的结论、检查结果、采纳的医院病历记录、依据的法律、法规有疑义,法医鉴定人应当做出解释。5、法医鉴定人在接案后,应在十个工作日内将《法医鉴定书》(除因功能性损伤需要有观察伤情变化期限的)向办案单位送出;疑难案件应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将《法医鉴定书》向办案单位送出;如伤情复杂不易下结论,应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向上级鉴定机构移送。6、被鉴定人在接受检验时必须与鉴定人密切配合,必须向鉴定人提供真实的全部治疗病历、检查报告单、各种摄片,不得造假,违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看了以上关于轻伤鉴定书的办理的相关事宜,是不是在自己遇到这样的问题时就能游刃有余的解决了呢。有了这些保证就能及时地到公安机关办理所需要的轻伤鉴定书了。但是拿到轻伤鉴定书后仍然会有许多纠纷,最好找帮忙解决。
  
  
  
总结:一般情况下,我们有可能会出现轻伤的情况,一旦出现了轻伤,为了保证我们的合法权益,我们往往需要办理轻伤鉴定书,可是轻伤鉴定书的办理是怎样的呢?我...#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劳动合同协商解除的条件包括什么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
      劳动合同协商解除的条件包括什么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双方当事人必须履行合同义务,遵守合同的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因后悔或者难以履行而擅自解除劳动合同。但是,为了保障用人单位的用人自主......


·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法的具体规定?
      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法的具体规定?由于国家对环境问题的重视,越来越多的省份,就针对环境问题采取相应的整治条例,目的也是为了我们国家能够拥有一个很好的生存发展环境。地方上发布环境整治条......


·残疾人交通事故误工费怎么计算?
      残疾人交通事故误工费怎么计算?误工费是不分人群的,残疾人一样的误工费的,发生交通事故报交警处理,先由交警部门出具责任认定书分清责任。残疾人出现人身损害,有误工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在外省身份证丢了怎么补办身份证?
      在外省身份证丢了怎么补办身份证?一、在外省身份证丢了怎么补办身份证1、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原则上是要回原籍申请补领,但有的派出所可以就近办理身份证,不必回原籍。2、2017年7月1日起......


·怎样处理高速公路追尾事件?
      怎样处理高速公路追尾事件?如何高速处理追尾事故1、如果没有严重财产和人身伤害,如果车辆可以移动的话,车辆应首先移至紧急停止带,应打开警示灯,并将醒目的提醒标志设置为100米后面,不......


·保证工程质量的技术力量及技术措施是什么?
      保证工程质量的技术力量及技术措施是什么我国针对各种建筑工程质量的管理和检测,也是在以往的经验当中不断总结出来的。如果工程质量不过关的话,会带来相当多后续的麻烦和纠纷。所以要求建筑单......


轻伤鉴定书的办理程序是怎样的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