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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庭上如何做好公诉人?

  在法庭上如何做好公诉人?公诉人的主要职责是对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代表本院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进一步阐述公诉机关的指控意见,并通过举证、质证和辩论,使合议庭确认公诉机关对被告人的指控,依法宣判被告人有罪并处以相应的刑罚,公诉人还肩负着监督法庭审理案件有无违反法律规定的重要职责。1、公诉人员要切实树立大审判的观念。要摒弃原有已不合时宜的“法检是一家”并期望以此能获得“关照”的旧思想,要在心里确立控辩双方在法庭上是平等角色的观念和思维习惯,强化办案唯论证据的意识,真正理解和适应“无罪推定”和“疑罪从无”原则。2、努力提高自身的法律业务水平。公诉人员即使再忙,也要不断学习提高,同时更要注重总结每一件案的经验教训,以达知识积累之目的,书本学习与实战相结合是最好的锻炼提高方法。3、要努力提高应变能力和表达能力。法庭上控辩双方难免会接触交锋,能否做到临机应变和清晰表达观点显然是非常重要的。没有临机应变能力,就无法应对辩方提出的意料之外的问题,造成在庭上的冷场和失态;没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就无法将自己的观点清晰地、有层次地、有逻辑地表达出来二、检察院审查起诉需要做哪些工作?1、审阅案卷材料。办案人员接到案件后,应当及时地审查公安机关或刑事侦查部门移送的案件材料是否齐备,有无《起诉意见书》、证据材料和其他法律文书。2、讯问犯罪嫌疑人。讯问犯罪嫌疑人是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必经程序。这是人民检察院核实证据,正确认定案件事实,监督侦查活动是否合法所必需的。3、听取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的人的意见。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3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并应当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询问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的人,并听取他们的意见,这也是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必经程序。4、作出决定。一般来说,人民检察院的检察人员审查起诉,应当首先全面阅卷,找出疑点、矛盾后,再有的放矢地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的人的意见,以解决案卷中存在的问题。综上所述,检察院工作人员做公诉人,在审查起诉中要查阅卷宗,在庭审过程中进行答辩,做好公诉人非常关键。对公诉人最基本的要求是公正、客观,公诉人要不断增加法律知识的学习,提高自身应变和语言表达能力。公诉人应当独立思考,避免过度依赖公安机关侦查结果及法官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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