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迟延履行利息的问题主要有:1、迟延履行利息的起始时间。一是执行依据有明确规定给付期限的,应从执行依据确定的给付期限届满的次日起计算,计算至执行中实际履行之日止;二是执行依据未明确规定给付期限的,应以执行依据生效之日开始计算。2、关于利息标准。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时,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3、关于计算基数。应将给付金钱的本金和利息之和作为计算基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总结:执行迟延履行利息的问题主要有:1、迟延履行利息的起始时间。一是执行依据有明确规定给付期限的,应从执行依据确定的给付期限届满的次日起计算,计算至...#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