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民事欺诈罪,民事欺诈属于民事纠纷,一般是不会追究刑事责任的,也就不涉及判几年的问题。如果在签订合同时欺诈,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不会承担相应责任。《合同法》第五十四条 【可撤销合同】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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