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国家赔偿申请书格式是怎样的

  说到国家赔偿其实是包括了两方面的,即行政赔偿与刑事赔偿,不同情况下涉及到的赔偿是不同的。但无论是怎样的赔偿,此时都必须要先写一份国家赔偿申请书才行。那么国家赔偿申请书格式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国家赔偿申请书格式
  
  国家赔偿申请书
  
  赔偿请求人:×××,族,现住×××,电话:×××。
  
  赔偿义务机关:×××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请求事项:
  
  事实根据和理由
  
  此致×××
  
  赔偿请求人:×××
  
  年×月×日
  
  二、国家赔偿申请书包括哪些内容
  
  根据《国家赔偿书》第12条专门规定:要求赔偿应当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应载明下列事项:
  
  ⑴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⑵具体的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
  
  ⑶申请的年、月、日。
  
  赔偿请求人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委托他人代写;也可以口头申请,由赔偿义务机关记入笔录。
  
  所谓“具体的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是指请求赔偿的方式和金钱赔偿还是恢复原状。
  
  如果要求金钱赔偿,应写明具体的赔偿数额;如果要求恢复原状,应写明恢复原状的内容和程度。此外,如果造成名誉权的损害,还可以要求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事实根据主要是指有关损害事实客观存在的根据,包括所证明损害的程度和范围的根据,有关损害事实系致害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职权行为造成的根据,等等。这里的理由主要是请求赔偿机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各种法律上和事实上的理由。
  
  对于那些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又难以找到代书人拟写申请书的,可以口头申请,由赔偿义务机关的接待人员记录其口头申请的内容。赔偿义务机关在作笔录时,应当准确反映申请人的意见和要求,主动问清有关事实和理由,笔录内容应当向申请人宣读,如有错误,申请人有权要求修改,如有不足可以补充。然后由申请人签字。
  
  最后申请书应载明申请的年、月、日。申请书的时间应当是提出申请的时间,而不是拟写时的时间,以便计算法定期间的起算日。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总结:说到国家赔偿其实是包括了两方面的,即行政赔偿与刑事赔偿,不同情况下涉及到的赔偿是不同的。但无论是怎样的赔偿,此时都必须要先写一份国家赔偿申请...#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取保候审可以抵消拘役吗?
      取保候审可以抵消拘役吗?取保候审不可以抵消拘役,因为取保候审是侦查、起诉和审判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被刑事追诉而又未被刑事羁押之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


·深圳市工伤鉴定时间多久会出具结果?
      深圳市工伤鉴定时间多久会出具结果?深圳工伤认定一般多久出结果?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之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做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


·土地使用20年后的权属归谁
      土地使用20年后的权属归谁在我们国家,公民的土地使用权是受我国法律保护的。在日常生活中,经常会因为土地使用权归属不够明确或者是对土地使用权归属存在争议而产生不必要的纠纷。比如自己开荒......


·判4年缓刑2年什么意思和判半年哪个轻
      判4年缓刑2年就是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不用坐牢。判刑半年就是半年有期徒刑,是要坐牢的。所以判4年缓刑2年比判刑半年要轻。判4年缓刑2年要设定2年的考验期限,如果在2年内表现良好,则不......


·一、父母意外死亡的财产如何分配?
      一、父母意外死亡的财产如何分配?父母意外死亡的财产的分配方法应当按照遗产的相关规定进行分配,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


·债的担保具有哪些特点,什么是债的担保?
      当当事人之间需要发生债权债务关系的时候,如果有一个人对该债权债务可以提供担保的话,对于债权人来说就能够更加的安心了,所以越来越多的人希望债务人可以提供相应的债的担保,毕竟债的担保有......


国家赔偿申请书格式是怎样的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