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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相关规定

  招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相关规定关于招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相关规定,我们主要在两方面进行解读,一方面是解释一下招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是什么,另一方面则是在什么地方放会用到招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具体如何操作。一、招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相关规定《国家招投标法》七部委颁发的第30号令和27号令在投标有效期方面都作了如下规定:“招标文件应当规定一个适当的投标有效期,以保证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标和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投标有效期从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在原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出现特殊情况的,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败,但是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因延长投标有效期造成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应当给予补偿,但因不可抗力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除外。”二、在什么地方放会用到招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评标和定标应当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前30日完成。不能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前30日完成评标和定标的,招标人应当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延长投标有效期造成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应当给予补偿,因不可抗力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除外。《工作规范》作出这一规定,是因为《工作规范》第五十四条规定,招标人和投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购销合同。如果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签订购销合同,或者组织召开购销合同签订大会,把所有招标人和投标人集中起来签订购销合同,使签订购销合同所需要的时间大大缩短。招标人虽不能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前30日完成评标和定标,但只要能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前完成合同的签订,就无须延长投标有效期,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何法律责任。延长投标有效期极有可能给投标人造成损失,需要招标人给予补偿。所以,招标人对是否延长投标有效期应当十分慎重。尽管不能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前30
  日完成评标和定标,如果能够合理利用时间,赶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前同投标人签订购销合同,招标人不一定必须延长投标有效期。以上就是招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相关资料。延长投标有效期主要应用于评标和定标的时限中,控制着评标和定标完成的时间以保证合同的正常签订,如果投标有效期延长的话,会造成许多方面的影响,所以会对相应组织和个人进行赔偿。如有其他疑问可以咨询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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