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失信人可以担任法人吗?

  失信人可以担任法人吗
  
  失信人不可以担任法定代表人。
  
  凡因有偿还能力,但拒不偿还全部或部分到期债务,被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自然人,不得在全国范围内担任任何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另外,法人不等于法定代表人,法人是公司。
  
  被执行人是自然人的,一般应由被执行人本人到人民法院提出并说明理由;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的,一般应由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本人到人民法院提出并说明理由。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理由成立的,应当作出决定予以纠正。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执行法院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
  
  
总结:失信人可以担任法人吗失信人不可以担任法定代表人。凡因有偿还能力,但拒不偿还全部或部分到期债务,被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自然人...#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用什么理由可以保外就医
      用什么理由可以保外就医一、用什么理由可以保外就医根据《保外就医执行办法》的规定,罪犯保外就医的条件如下:(1)罪犯在服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准予保外就医:①身患严重疾病、......


·字号抢注商标如何主张权利?
      一、字号抢注商标如何主张权利?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权利人可以选择以下两个法律途径来主张权利:其一,就初审公告的商标向商标局提出异议。根据商标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对初审公......


·植物新品种权获得条件具体是什么
      植物新品种权获得条件具体是什么(1)、申请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应当属于国家植物品种保护名录中列举的植物的属或者种。(2)、授予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应具有新颖性。(3)、授予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应当......


·合同诈骗犯罪构成要件包含哪些
      诈骗犯罪构成四要件是: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2、本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3、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


·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及程序是什么?
      一、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及程序是什么?1、提出申请物业管理小区(大厦)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业主5人以上联名可向该小区(大厦)所在的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下同)书面提出申请,填报《首届......


·借条的复印件能否作为证据
      在实践中,当发生借款纠纷时,不少人都会拿出借条来佐证自己所主张的事实,但有些人由于借条原件丢失、损毁等,所以只能勉强提供借条复印件。那在借款纠纷中,借条的复印件能否作为证据呢?也就是......


失信人可以担任法人吗?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