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居间合同未按时交首付,卖房者可以解除合同?

  居间合同未按时交首付,卖房者可以解除合同? 一、合同解除的条件
  我国《民法典》对解除合同的限制十分严格,规定只有出现下列情形,才允许当事人解除合同:
  (1)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
  (2)当事人经协商一致;
  (3)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4)在履行期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如:西方×饭店与×农场主签订购买火鸡合同,准备圣诞节食用,但×农场主,未能按期将所需火鸡交与西方×饭店(因为过了节,就不吃火鸡)故×饭店提出解除合同。如果是肉鸡愈期交货,只负违约责任。造成损失的可赔偿损失。
  (7)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二、签订了房屋销售的居间合同未按时交首付,卖房者可以解除合同吗?
  此种情形下,卖房人可以随时要求买房人支付首期房款,但应当给买房人必要的准备时间。因此,卖房人要求买房人支付首期房款是符合民法典规定的,买房人在必要的准备时间后应当支付(如应当在约定的网签日后一周支付)。在买房人没有按照交易习惯和卖房人的要求支付房款的情况下,卖房人有权依据同时履行抗辩权,即《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拒绝买房人的网签要求,不属于违约。总之,若是买房人未按时交付首付的,卖房人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主张逾期违约金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违约金。
  上文对合同解除的条件进行了回答,我们知道合同解除的原因是多样的,可能是对方没有履行能力了,也可能是发货所能了不可抗力的事件。那么签订了房屋销售的居间合同未按时交首付,卖房者可以解除合同吗?根据上文的描述,卖房者可以解除合同,也可以要求继续履行,看个人选择。
  
  
  
总结:居间合同未按时交首付,卖房者可以解除合同?一、合同解除的条件我国《民法典》对解除合同的限制十分严格,规定只有出现下列情形,才允许当事人解除...#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在我国嫖娼被抓拘留多少天
      嫖娼容易引发生活中的很多不特定的犯罪因素,除了不利于社会的和谐之外,对于自身来说,也是不利于家庭幸福的。所以,我国对于卖淫嫖娼一直都是处于打击的阶段。对于嫖娼的人员来说,如果被公安......


·当事人协议离婚了户口怎么办理?
      一,当事人协议离婚了户口怎么办理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管理处,先告知户籍民警要进行离婚后小孩户口办理,需要带好申请材料:1.到民政部门先领取离婚证。2.孩子已上户口,要办理户口迁移的......


·诉前财产保全法院流程是怎样的?
      诉前财产保全法院流程是怎样的?一、诉前财产保全法院流程是怎样的?(一)提供财产线索申请人在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前,应当向法院提供被申请人名下明确的财产线索,如银行账户(有明确的开户......


·起诉离婚在哪方法院起诉离婚手续
      起诉离婚在现实的婚姻问题处理过程中是很常见的,不少朋友也通过起诉离婚达到了离婚的目的,但是您可能都听说过起诉离婚,但是具体的该怎么操作,您可能不是特别的清楚,尤其是对起诉离婚在哪方......


·刑法修正案八缓刑方面的规定是什么?
      在我国的刑罚体系中,有一种比较特殊的是情况,就是缓刑。对于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其有悔改表现时,法院在结案的时候会酌情考虑给予缓刑处理。实行缓刑是对犯罪分子的一种考察,我国《刑法修正......


·现在分居多久可以自动离婚?
      一、现在分居多久可以自动离婚?现在分居不论多长时间都不可以自动离婚,婚姻关系解除的方式有两种,一是协议离婚经民政部门登记,二是到法院诉讼离婚。所以无论分居多长时间婚姻关系都不会自......


居间合同未按时交首付,卖房者可以解除合同?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