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从重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1、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一) 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二) 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三) 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四) 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五) 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六) 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七) 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八) 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2、醉酒驾驶机动车,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又构成妨害公务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3、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判处罚金,应当根据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认罪悔罪态度等情况,确定与主刑相适应的罚金数额。4、公安机关在查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时,对查获经过、呼气酒精含量检验和抽取血样过程应当制作记录;有条件的,应当拍照、录音或者录像;有证人的,应当收集证人证言。5、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意见是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醉酒的依据。犯罪嫌疑人经呼气酒精含量检验达到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醉酒标准,在抽取血样之前脱逃的,可以以呼气酒精含量检验结果作为认定其醉酒的依据。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时,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气酒精含量检验或者抽取血样前又饮酒,经检验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醉酒标准的,应当认定为醉酒。6、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应当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在法定诉讼期限内及时侦查、起诉、审判。综合上面所说的,对于醉酒驾驶车辆的驾驶者必定会承担法律的责任,一般只要造成的情节比较恶劣,那么在处罚上面就会从重判决,轻者给予拘役的处罚,而对于严重者就会被有期徒刑,所以,案件的处理都是有法律依据的,这样才能让违法者的行为付出该有的代价。
总结:1、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新婚姻法夫妻买房注意事项有哪些?
在当今的社会中,如果没有房子是一件非常没有安全感的事情,很多年轻人都会选择先买房再成婚,当然也有很多人是结婚后买房,那么问题就来了,新婚姻法夫妻买房注意事项你们都知道吗?下面我们听听......
·私人房屋买卖合同范本
私人房屋买卖合同范本出卖方:__________(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联系电......
·诈骗罪需要什么证据
诈骗罪需要什么证据在对涉嫌构成诈骗罪的嫌疑人、被告人定罪的时候,需要收集到足够充足的证据才行,那么您知道我国关于诈骗罪需要什么证据吗?而如今对诈骗犯罪具体又是如何来量刑的呢?我们将......
·离婚后抚养权可不可以变更
离婚后抚养权可不可以变更离婚后可以变更抚养关系。判决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是以有利于保护子女的利益为原则的,如果出现了不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情形,就应变更子女的抚养关系。所以,离婚后,子......
·我国强奸罪的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我国强奸罪的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一、我国强奸罪的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1、犯强奸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2、具有下列情形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1)强奸妇女情......
·如何确定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归属?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九条规定:“软件著作权属于软件开发者,本条例另有规定的除外”。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三条第(三)款规定,软件开发者是指“实际组织开发工作,提供......
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从重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