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关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既遂量刑标准是什么

  关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既遂量刑标准是什么?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既遂量刑标准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 之一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1、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2、数额较大;3、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的认定标准是什么?(一)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二)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工资的行为一般是不构成犯罪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劳动行政主管部门会责令用人单位在法定期限内付工资,单位以转移财产的行为拒绝给劳动者支付工资,且数额较大的构成犯罪。
  
  
  
总结:关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既遂量刑标准是什么?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既遂量刑标准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留置权如何行使及相关事项
      留置权如何行使及相关事项当我们急需一笔钱时,可能会去借贷,这时可能需要我们拿一定的东西来抵押。而当我们的无法偿还或者没有偿还能力时,借给我们钱的人,就可以保有留置权。那么,留置权如......


·法律中规定的哪些人能够被收养
      法律中规定的哪些人能够被收养作为法律中规定的能够被收养的人,用法律术语来说其实也就是被收养人,也就是我们经常看到的那些被收养的孤儿、弃婴等等。实践中,若不满足法律规定的情形,则这些......


·专利申请代理委托合同的内容?
      专利申请代理委托合同的内容有哪些和申请专利所搭进去的精力和财力相比,到最后也有可能因为自己对于各种操作流程的不熟悉导致专利的申请以失败而告终的。与其这样,专门交给办理专利申请的公......


·抱小孩坐副驾驶违规吗?
      抱小孩坐副驾驶违规吗?属于违规行为,小孩最好弄个安全座椅什么的放在后排。如果说大人非要抱着,那么就最好让抱着孩子坐在后排。从安全的角度来讲,就不应该抱孩子在副驾驶座上坐着。有些地方也......


·什么是侵犯知识产权,侵犯知识产权有哪些责任
      什么是侵犯知识产权,侵犯知识产权有哪些责任什么是侵犯知识产权罪呢?这与侵犯著作权有着差不多的定义。近期我们国家对于此类犯罪的打击是比较严重的,那么对于知识产权等国家法律法规有着什么......


·法律规定中口头合同是否生效?
      法律规定中口头合同是否生效?一、口头合同是否生效合同有两种主要形式:口头合同和书面合同,只要是双方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签订的合同就是合法有效的。口头合同指当事人只用语言为意思表示......


关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既遂量刑标准是什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