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最新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的规定第六十四条 〔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刑法第三百四十一 条第一款)〕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应予立案追诉。本条和本规定第六十五条规定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包括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国家一、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一、附录二的野生动物以及驯养繁殖的上述物种。《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第346条 单位犯本节第三百三十八条至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非法捕杀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方式多种多样,但可以归纳为3类:猎取珍贵、濒危的陆生野生动物,捕捞珍贵、濒危的水生野生动物,杀害珍贵、濒危的陆生或水生野生动物。到于其捕杀行为是在何时、何地、用何种工具,采用何种方法都不影响本罪的成立。实践中具有非法猎捕和杀害两种方式之一的,即可构成本罪,同时具备两种方式的,也只构成一罪,不能按数罪并罚。本罪属于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非法捕杀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就构成犯罪。不以其是否具备“情节严重”作为划分罪与非罪的界限。非法捕杀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的既遂,以符合本罪的构成要件为标准。只要完成猎取、捕捞、杀害行为之一的,构成既遂。是否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并非本罪既遂的唯一标志。濒危野生动物是我国的重点保护对象。这是为了保护我国的生态物种多样性以及生态环境多样性。一旦有捕杀行为,无论是在何时何地用何种工具都不影响罪名的成立,一旦罪名成立的则按照刑法的内容来进行处罚。只要有人实施了非法捕杀珍贵的野生动物行为即会被进行逮捕。
总结: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的规定第六十四条〔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刑法第三百...#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拘役有期合并如何执行?
拘役有期合并如何执行?一、拘役有期合并如何执行? 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刑法》第六十九条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的并判罚1、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
·哪些人才需要投保交强险
哪些人才需要投保交强险一、哪些人才需要投保交强险根据《条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都应当投保交强险。同时《条例》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
·投标保证金没收的情形有哪些
投标保证金没收的情形有哪些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投标人在竞标之前需要交纳一定的投标保证金。而一般在投标结束后,该保证金就会给予退还。但实践中也有投标保证金被没收的情况,到底投标保证......
·成立过失犯罪应负刑事责任吗
过失犯罪应负刑事责任吗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过失犯罪,指在过失心理支配之下实施的、根据刑......
·图书代写代出版合同的基本内容?
图书代写代出版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图书代写代出版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甲方:住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传真:乙方:住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传真:风险提示......
·公司转让股权有效吗
只要是不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管理章程,一般情况下是有效的,如果公司股东之间规定不能进行股权转让则另当别义。《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
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最新立案标准?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