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当购房者签了居间合同违约还要赔中介商费用?

  当购房者签了居间合同违约还要赔中介商费用?一、购房者签了居间合同违约还要赔中介商吗
  根据民法典规定: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因居间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居间人的报酬。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根据民法典规定,受害者可以向违约方要求违约金。因此购房者签了居间合同违约是要赔中介商费用的。
   二、要赔什么费用
  1、居间活动的费用。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2、违约金,是指由当事人通过协商预先确定的在违约发生后作出的独立于履行行为以外的给付。违约金的约定虽然由当事人自由约定,但这种自由不是绝对的,而是受限制的。我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由于违约金是在订立合同时事先约定的,因此,它与违约发生后所造成的实际损失不可能完全一致,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减少或增加,以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赔偿金,是指一方当事人因对方违约而造成损害,从而要求违约方赔偿与损害结果相当的金钱或财物。事实上,定金和违约金都具有赔偿金的性质,只不过定金和违约金都是当事人事先约定的,而赔偿金则要以实际发生的损失为前提。在赔偿金中,非违约方对损害后果证据的收集是十分重要的,如果非违约方在违约发生后不能证明违约所造成的实际损害,则不能适用赔偿金。因此,当事人在选择适用“三金”时,最好是事先根据情况约定违约金或定金,这样就可以减少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那么购房者签了居间合同违约还要赔中介商费用吗?我们认为是要赔偿的。中介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就是居间人。因此购房者违约就应当承担违约金。若是因此造成了损失,还应当赔偿相应的赔偿金。当然居间人可以选择主张违约金还是主张赔偿,某种情形下,两者都可以主张的。
  
  
  
总结:当购房者签了居间合同违约还要赔中介商费用?一、购房者签了居间合同违约还要赔中介商吗根据民法典规定: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女方在婚内未尽抚养义务怎么办?
      女方在婚内未尽抚养义务怎么办?在婚内父母有照顾、抚养子女的义务,一般情况下双方的财产也属于共同财产,都属于抚养子女用财产,除非有双方承认的特殊书面约定。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在身体和精神......


·货运代理合同范本是什么?
      货运代理合同范本是什么样的?在国际贸易中,货运代理公司作为中介,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进出口公司为了保证货物的安全抵达,会委托货代公司承运。双方谈好合作意向后,要签署一份货运代理合同。......


·罚款抵交罚金规定是怎样的
      关于罚款抵交罚金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59条第3款已明确清楚,已处的罚款应当折抵罚金。所以如行政案件,行政机关在确认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之前,已经给过当事人罚款......


·公诉做司法鉴定费用是否需要缴纳?
      按照不同的分类标准,可以将司法机关受理的案件划分为不同的类型,若按照是由司法机关提起的诉讼,可以将案件划分为公诉、自诉案件。由于公诉案件一般是与刑事犯罪有关的,故而在审判中,需要进......


·一、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一、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公司要解除劳动合同通常有如下几种情况: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


·抚养费哪些情况可以一次支付
      抚养费哪些情况可以一次支付1、对方曾经有过不按时支付的不良记录,而对方也有一次性支付的能力。证明对方有不按时支付的不良记录,支付抚养费一般通过银行转账的形式支付(这个形式最容易保留证......


当购房者签了居间合同违约还要赔中介商费用?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