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夫妻办离婚都有哪些财产要分

  夫妻办离婚都有哪些财产要分离婚诉讼时,应对夫妻共同财产依法进行分割。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各项合法收入以及由该收入转化而成的各项财产和财产性权利,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具体的应包括:(一)夫妻双方各自的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性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四)继承或接受赠予所得的财产;(五)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的所得额;(六)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七)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八)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二、离婚时不分割财产可以吗没分割财产能离婚。离婚有两种:1、协议离婚,夫妻双方感情完全破裂的情况可以协议离婚,协商一致的可到双方任何一方户籍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可以聘请律师代书协议书;2、诉讼离婚,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对方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在向法院起诉离婚的过程中只要求解除婚姻关系,而不要求对财产进行分割是法院是会受理的。法律并没有禁止离婚时不分割财产的行为,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是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感情已经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调解无效,会准予离婚。在司法实践当中,一般是以婚姻关系成立为时间节点,通常结婚之后所取得的财产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当事人可以出示证据证明其是个人财产才不会被参与分割。离婚时分割过的财产,在复婚时应当认为时婚前个人的财产,因为,前一段的婚姻关系和后一段的婚姻关系应当是两个独立的关系,其财产关系也应当时独立的,所以既然离婚时已经分清楚了财产的归属,在此复婚时,双方携带的财产自然就是其婚前个人财产!
  
  
  
总结:夫妻办离婚都有哪些财产要分离婚诉讼时,应对夫妻共同财产依法进行分割。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各项合法收入以及由该收入转化而...#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对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罚款是怎样的
      对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罚款是怎样的一、对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罚款是怎样的对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罚款根据销售金额来处罚两倍的罚金。具体对于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处罚会根据实际涉及到的销售金额来......


·办理抵押诉讼时效中断适用吗
      办理抵押诉讼时效中断适用吗办理抵押那么对诉讼时效中断是适用的。抵押权在债务履行期间内可以行使,诉讼时效中断,行使抵押权中断。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不是固定期间,而是可变期间,随着主债权......


·建筑施工合同分公司可以签合同吗
      建筑施工合同分公司可以签合同吗施工合同是可以委托分公司签订的。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法律援助是社会中非常好的机制,因为对于一些贫困的家庭来说如果
      法律援助是社会中非常好的机制,因为对于一些贫困的家庭来说如果没有经济实力能够聘请律师的话,自身的权益肯定是无法直接得到保障的,司法的途径也不好进行维权,法律援助很好的解决了这些问题......


·接受指定辩护函
      接受指定辩护函【】第号人民法院:根据你院的函,本所指派律师担任案被告人的辩护人。特此函告律师事务所(章)年月日...


·民法典十三条的内容是什么?
      民法典十三条的内容是什么?一、民法典十三条包括哪些内容?第十三条??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所谓权利能力是作为权利主体和义......


夫妻办离婚都有哪些财产要分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