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公司债券罪由什么构成?
(一)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与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相同,亦为国家有关有价证券的管理制度。(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有价证券管理法规,伪造、变造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较大的行为。所谓伪造、变造,已在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中作过介绍,这里不再赘述。所谓股票,是由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要式凭证。根据公司法规定,应当载明下列主要事项:(1)公司名称;(2)公司登记成立的日期;(3)股票种类、票面金额及代表的股份数,股票的编号等等。作为证权证券,作用是证明股东的权利,而不是创设权利。其制成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的形式,其签发是由股份公司对缴纳股款的认股人所进行的。股票的发行价格既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不过,无论如何不得低于票面金额。所谓公司、企业债券,是公司、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是一种用以显示和证明与他人形成的金钱债务关系的证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债券必须载明公司的名称、债券面金额、利率、偿还期限等事项。所谓数额较大,是指伪造、变造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的面额较大。本罪不仅要求具有伪造、变造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的行为,而且还要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缺少其一,都不能构成本罪。(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既包括单位,又包括自然人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并且具有牟取非法利益的目的,过失不能构成本罪。在司法实践中,对于伪造公司债券的行为,可以基于上述法律规定的程序来进行合法的处理,特别是对于有关情况的认定上,还要基于实际债券伪造造成的涉案金额大小,以及造成的恶劣影响来进行合法的判决,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总结:(一)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与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相同,亦为国家有关有价证券的管理制度。(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有价...#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个人行贿是算单次还是累计计算?
一、个人行贿是算单次还是累计计算?多次行贿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行贿数额处罚。对多次受贿未经处理的,累计计算受贿数额。根据《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厂里克扣工人工资怎么办
依法申请劳动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向工会寻求救济。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
·刑事诉讼拘留的期限是几日
最长37天。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对于流窜......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汽车划痕险怎么骗保?
在日常生活当中,购买车辆之后,为了车子避免一定的损失,需要进行保险的投诉,当然,我们国家的汽车划痕检查是属于附加险,也就是必须要投保其他的车损险才能够附加享受,现实中,想要知道根据......
·能在原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吗
可以。以下几类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对下落不明或者......
·二审原告不出庭怎样缺席判决
二审原告不出庭怎样缺席判决二审缺席判决,并不会影响二审开庭。《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
伪造公司债券罪由什么构成?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