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劳务派遣机构变更合同有相应的补偿吗

  劳务派遣机构变更合同有相应的补偿吗 一、劳务派遣机构变更合同
  劳务派遣协议指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合同和用工单位与派遣公司签订的合同,派遣至用工单位工作,它的关系涉及到劳动者、派遣公司、用工单位三方。
  1、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需要变更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一致对本合同进行修改、补充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期满即终止。双方任何一方如拟变更本合同内容或提前终止本合同的,都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协商解决。合同终止后,甲方仍继续使用被派遣劳务人员的,则视为本派遣协议继续有效,合同期顺延,甲、乙双方应当及时补办派遣协议手续。
  3、双方任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二、劳务派遣合同解除也要支付经济补偿吗?
  因为很多用人单位认为劳务派遣公司在解除或终止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时不需要支付补偿金”。这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或者被派遣劳动者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执行。
  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是这样规定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是这样规定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执行。而第四十八条是这样规定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而第八十七条是这样规定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通过上文我们的回答可以看出,劳务派遣机构变更合同需要由双方协商,经双方协商一致对才能对本合同进行修改、补充。关于劳务派遣合同解除是要按情形来判断是否支付经济补偿,我们为您列出相关规定,希望您能有所收获。
  
  
  
总结:劳务派遣机构变更合同有相应的补偿吗一、劳务派遣机构变更合同劳务派遣协议指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合同和用工单位与派遣公司签订的合同,派遣...#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如果父母双方之间因为婚姻关系劈裂从而导致离婚
      如果父母双方之间因为婚姻关系劈裂从而导致离婚,那么孩子必会派给一方抚养,那么另外一方即享有探视权也称作探望权,另一方在这种情况下应该积极予以配合。那么如果对方不配合探视权强制执行不......


·法律中规定的第一继承人顺序有哪些
      在法定继承当中,需要区分出第一顺序继承人与第二顺序继承人,因为按照法律中的规定,在存在第一顺序继承人,并且这些继承人都没有丧失继承权或者自己放弃继承权的情况下,那就有第一顺序继承人......


·房屋他项权利登记费是多少
      买了房子是好事,但是还有一些琐事要考虑,比如我们就要考虑登记的问题了,那么办理房屋他项权利登记费是多少呢?我们应该如何缴纳呢,办理房屋他项权利登记需要什么手续呢?房屋他项权利登记费中......


·跟父母的借条算共同债务吗?
      跟父母的借条算共同债务吗?算是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应该包括:债务发生时间、举债时的意思表示和是否用于共同生活。但是在审判实践中,认定的标准就是单一的。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


·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
      现在的上班族,除了每个月固定的收入以为,正常情况下,单位都会为其缴纳五险一金,而五险一金的话,除了单位缴纳的部分,个人也需要缴纳一部分。小伙伴们每个月都交了一些钱,但是真正要用到医......


·国有土地使用证分户怎么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怎么分户?
      土地使用权是国家机关、农民集体、公民个人或企事业单位等具备法定条件者,依法享有对土地享有占用、收益、利用和有限处分的权利。但是前提要按照法定程序和规定进行使用。那么有些人一直有疑问......


劳务派遣机构变更合同有相应的补偿吗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