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对于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罪判几年?

  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罪判几年?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罪的判刑,是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五条 【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向走私、贩卖毒品的犯罪分子或者以牟利为目的,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二、本罪的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向吸毒者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成瘾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行为人提供毒品的行为必须利用了职务或工作上的便利,即利用了自己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上述药品的职务或工作之便利,如医生、药剂师利用职务之便,违反规定向吸毒的人提供麻醉药品或精神药品。如果行为人没有利用职务之合,如医生利用自己熟悉药品库房的机会,深夜从库房盗取药品后或者将自己非法持有如祖传的、受赠的或者通过其他非法手段获得的毒品提供给吸毒的人,则不构成本罪,构成犯罪的,应以他罪如非法持有毒品罪等论处。行为人利用职务之便提供,既可以发生在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上述药品的过程中,也可以是在从事上述工作中事先截留在结束之后提供。行为人提供给吸毒者以麻醉药品或精神药品,必须是无偿的。有偿的提供,包括货币交易、以物易物或以毒品换取其他劳务、抵偿债务的,不属于本罪的非法提供行为,其性质实为一种贩卖毒品的行为。对于麻醉药品的使用和管理,是需要由国家有关部门,如医疗卫生部门根据病人的实际来使用的,如果存在非法提供麻烦药品的行为,还可能造成严重的人身伤害行为,是需要根据达到的恶劣情节后果来判决处理的。
  
  
  
总结: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罪判几年?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罪的判刑,是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五条【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起诉离婚另一方不签字如何处理
      起诉离婚另一方不签字如何处理一、起诉离婚另一方不签字如何处理起诉离婚,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即使对方不签字,也不影响法院的判决。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


·车辆年检过期是否会被罚款 一、车辆年检过期是否会被罚款?
      车辆年检过期是否会被罚款一、车辆年检过期是否会被罚款?1、车辆年检过期一般都会被罚款的,逾期没有年检的车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应给予驾驶人200元罚款,并记三分的处罚,还要暂扣......


·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的区别是什么
      在您固有的印象当中,结婚生子是自己私人的事情,是理所当然的。但是在理论上来说,正常的婚姻关系都是受法律保护的,除非有一些特殊情况下的婚姻是无效或者是可以撤销的婚姻。无效婚姻和可撤销......


·在怀孕期间离婚补偿的标准是什么?
      在怀孕期间离婚补偿的标准是什么?赔偿或补偿要看是否有法律规定的情况出现,若无,一方要求赔偿没有法律依据,但若另一方为了早点离婚,愿意补偿或少分财产,这也是可以的。在女方怀孕期间男方有......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管辖是如何规定的?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管辖是如何规定的?(一)专利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被控侵犯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产品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等......


·存单质押第三人可以进行吗?
      存单质押第三人可以进行吗?找专长律师:损害赔偿律师婚姻家庭律师劳动工伤律师债权债务律师交通事故律师存单质押是一种普遍的质押方式,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一些人会以第三人存单作为质押......


对于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罪判几年?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