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对于老板不给工资去哪投诉?

  老板不给工资去哪投诉?老板不给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投诉文书应当载明的事项:1、投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被投诉用人单位的名称、地址、电话、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电话;2、劳动保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和投诉请求事项。举报人实名举报、留有确切地址或电话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应当为其保密。应投诉人要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应当告知其处理结果。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第三十一条 【加班】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第三十二条 【劳动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等的变更】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合并或者分立】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第三十五条 【劳动合同的变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后,应当根据协商的情况来签订劳动合同,其中需要就有关工资待遇的支付标准和支付方式进行认定,后期如果老板不支付工资的,可以向法院进行投诉,并根据实际的违法中事实来进行判决处理。
  
  
  
总结:老板不给工资去哪投诉?老板不给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投诉文书应当载明的事项:1、投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对于非法营运怎么处罚?
      对于非法营运怎么处罚?随着如今交通压力的增大,在车站、商场、学校等人流密集的区域,出租车的数量无法满足需求的时候,就会出现黑车。黑车就是指进行非法营运的车辆,没有获得有关部门的许可......


·2023货车超载怎么处罚
      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一次扣6分。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一次扣3分。货车超载罚款标准: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非法制造危险物质罪如何量刑的?
      非法制造危险物质罪如何量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1.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鼠强等禁用剧毒化学品,危害公共安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


·一、经济诈骗后离婚会被调查么?
      一、经济诈骗后离婚会被调查么?如果经济诈骗后违反法律后又离婚的,肯定会被调查的。例如:假离婚贷款买房,就贷款合同本身而言,若采用欺诈手段取得优惠,银行可行使法律手段予以撤销,随......


·担保物权竞合的的处理规则 一、担保物权竞合的处理规则 担
      担保物权竞合的的处理规则一、担保物权竞合的处理规则担保物权竞合是指同一财产存在着冲突的担保物权,这种冲突,主要体现为抵押权与抵押权的冲突,抵押权与质权的冲突,抵押权与留置权的冲......


·单方申请离婚的手续是怎样的
      单方申请离婚的一般都是夫妻中想要离婚的一方,直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的情况。此时要想法官作出离婚判决,则当事人最好事先了解清楚单方申请离婚的手续是怎样的,按照规定的手续办理,提......


对于老板不给工资去哪投诉?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