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北京二套房贷款政策2023是怎么规定的

  北京二套房贷款政策是怎么规定的?在北京购买二套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80%。暂停发放贷款期限25年(不含25年)以上的个人住房贷款(含公积金贷款)。另外,企业购买的商品住房再次上市交易,需满3年及以上,若交易对象为个人,按照北京市限购政策执行。按最新房贷政策,当前已有1套住房,且房贷未结清的,再次贷款购买二套房,利率最低上浮10%。房贷利率还与借款人资质等有关,北京二套房实际执行利率以银行要求为准。二、北京的二套房认定标准是什么?第一类: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购房。第二类:未成年时名下有房产,成年后再贷款购房。这种情况下,如果再贷款购房也会被认定为第二套房。根据目前银行认贷又认房的标准,如果不出售现有房产,再贷款购房就是属于第二套房,将按照第二套房政策执行。第三类:个人名下有全款购置住房,再贷款购房。虽然没有贷过款,但只要在房屋产权交易系统中能够查到名下有房产,在不卖掉且申请贷款的情况下,均会被认定为第二套房,按照首付60%、利率上调1.1倍的贷款政策执行。第四类:个人名下有贷款购买住房,结清出售后再贷款购房。目前银行对二套房认定是认房又认贷,也就是说虽然这套房产已经出售了,家庭名下没有住房,但因为其有过贷款记录,所以之前贷款购买的房产出售后,再购买时也会被算作第二套房。第五类:首次购房使用商业贷款,再次购房使用公积金贷款。目前公积金贷款政策也比较严格,只要借款人有过贷款记录,不论结清或出售,即便从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首次使用也会被算做第二套房。第六类:婚前一方曾有贷款购房记录,婚后以另一方名义申请贷款购房,但两人户口没有在一起。结婚后虽然户口没有落在一起,但是肯定在民政局有过结婚登记,而银行在批贷时,除要求借款人提供户口簿外,还会要求借款人提供婚姻状况证明或单身证明,所以,另一方再购房时还是会被算作第二套房。第七类:婚后双方共同贷款购房,离异后一方再申请贷款购房。只要央行的征信系统中能够查到借款的贷款纪录,那么即便离异后房产判给另一方,这一方再贷款购房时一样被认定为第二套房。总的来说,在北京购买二套房有非常严格的条件限制,除非当事人的经济收入比较好,另外就是外地人在北京基本上就只能买一套房子。而且外地人在北京购买房子,对社保的缴费年限是有要求的。
  
  
  
总结:北京二套房贷款政策是怎么规定的?在北京购买二套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80%。暂停发放贷款期限25年(不...#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被公司辞退赔偿金怎么算?
      被公司辞退赔偿金怎么算?一、被公司辞退赔偿金怎么算?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按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劳动合同履行期间,用人单位辞退职工,应当符合《劳动合同法》第......


·存款证明怎么开?
      我们知道银行是属于国有独资或者国资占据份额比较大的银行,将钱存入银行是保证资金安全的重要方式之一,这时我们就需要存款的证明了。而对于存款证明开具方法:申请人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杭州公司注册地址l需要哪些步骤?
      杭州公司注册地址l需要哪些步骤?公司注册地址变更想必在全国各地不同的企业都会遇到,那么杭州公司注册地址变更所需材料与办理流程有什么不同吗?实际上并没有什么不同,只要熟知公司注册地址......


·公司辞退员工多长时间赔偿进行计算
      公司辞退员工多长时间赔偿进行计算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


·一、买卖不破租赁理由条件有哪些?
      一、买卖不破租赁理由条件有哪些?1、存在合法有效的租赁合同要适用该制度,在所有权让与时,租赁合同应该已经成立并且生效,就是租赁关系须有效的存在,换言之,租赁关系的有效存在的准据时......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重复提起异议拖延执行的,法院应否受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同一执行行为有多个异议事由,但未在异议审查过程中一并提出,撤回异议或者被裁定驳......


北京二套房贷款政策2023是怎么规定的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