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中被告和原告举证责任如何分担
行政诉讼中被告和原告举证责任如何分担
一、行政诉讼中被告和原告举证责任如何分担
被告的举证责任(政府):
1、被告对作出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2、“卷宗主义”原则。即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必须“先取证,后裁决”,奉行“证据在先”原则。被告只能依据行为之前调查收集完成的案件卷宗中的证据,来证明自己做作的行政行为合法。诉讼规程中调查取得的证据,在诉讼中不可纳入。
3、被告怠于举证,视为没有举证,要承担不利后果。涉及第三方利益的,有利害关系的第三方可以向法院提供证据。第三方无法提供的,可以申请,法院依职权调取。
4、复议维持的案件中,复议机关和原机关共同承担原行为合法性的举证责任。可以由一个机关实施举证行为。复议机关还负有复议程序合法性的举证责任。
5、原告或者第三人确有证据证明被告持有的证据对原告或者第三人有利的,可以在开庭审理前书面申请法院责令行政机关提交,申请理由成立的法院应当责令行政机关提交,因提交证据所产生的费用,由申请人预付。行政机关拒不提交的,法院可以推定原告或者第三人基于该证据主张的事实成立。
原告举证责任:
1、初始证明责任:原告应当提供符合法定起诉条件的证据。
自己是适格的原告。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依据。属于法院的受案范围和管辖。
2、在起诉被告不作为的案件当中,原告应当提供其在行政程序曾经提出申请的证据材料。但是下列情形除外:被告应该依职权主动履行法定职责的。原告因正当理由不提供证据的。
3、在行政赔偿、行政补偿的案件中,无论是单独提起还是一并提起的,原告都应当对被诉行政行为造成损害的事实提供证据。因被告原因导致原告无法举证的,被告承担举证责任。
二、行政诉讼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
在诉讼中,一般是“谁主张,谁举证”。但在行政诉讼中,其与民事、刑事诉讼的举证责任是不相同的。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二条“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可以看出,行政诉讼中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简言之,行政机关在行政诉讼中承担举证责任。行政机关要承担的举证责任为:一、事实证据的举证,证明行政机关作出或者不作出某一行为的事实依据;二、法律依据的举证,证明行政机关的行为是符合法律、法规等的规定的;三、程序正当的举证,行政机关在作出或不作出某一行为是否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严格执行。一般作出行政行为应先取证再基于证据作出相应的行政行为。
当然,行政机关在行政诉讼中负举证责任,并不表示行政相对人不用承担任何举证责任。行政相对人应提供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提供证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证据;在行政赔偿诉讼中,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造成损害的事实提供证据等。
行政诉讼的特殊性决定行政诉讼举证责任的分配的特殊性。其追求的是法治精神与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相统一,是法治进步的体现。
从一般意义上讲,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有作为行政主体的被告承担,说明其所作I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原告对此不负有举证责任,是单方责任。举证不能,则承担不利的诉讼后果。负有举证责任的诉讼当事人能否胜诉,完全取决于自己能否举证,一旦因举证不能而导致不利诉讼后果的形成,则不能通过再举证或其他因素来改变这种既定状态。
总结:行政诉讼中被告和原告举证责任如何分担一、行政诉讼中被告和原告举证责任如何分担被告的举证责任(政府):1、被告对作出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负有举证责任,...#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肖像权侵权起算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肖像权侵权起算时间是怎么规定的?肖像权侵权纠纷的诉讼时效从知道或者应该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
·未成年人有权订立合同吗
未成年人有权订立合同吗一、未成年人有权订立合同吗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18周岁以下的公民都是未成年人,但是关于其行为能力却分为三种情形。第一类是16周岁以上......
·什么是团伙盗窃未遂,团伙盗窃是怎么量刑的?
在我们的周围,我们经常会听到新闻里播报某省市地区发生了盗窃,某知名珠宝店发生抢劫,这样就形成了一桩盗窃案件。那么我们都知道盗窃是区分个人和团伙的。如论是团伙盗窃还是团伙盗窃未遂,都......
·原告在开庭前需要准备什么?
原告在开庭前需要准备什么?一、原告在开庭前需要准备什么?(一)原告开庭前需要准备的东西除告知书通知的外,基本要准备的材料如下:1、当事人及代理人基本资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是......
·公司债券交易规则是怎样的?
公司债券交易规则是怎样的?债券,有不同的分类,不同的分类,收益不同,交易规则也不同。市场有一定的规律,加入市场,那么就要遵循规律。有些既定规则,我们是改变不了的,这种情况下,对其进......
·变造货币罪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变造货币罪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变造货币,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
行政诉讼中被告和原告举证责任如何分担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