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非法出租枪支罪定刑标准是什么?

  非法出租枪支罪定刑标准是什么?《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依法配置枪支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二、非法出租枪支罪的认定标准罪与非罪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应注意: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只要实施了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的行为,就构成本罪;而依法配置枪支的人员,只是实施了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的行为,尚不构成犯罪,只有因此造成了严重后果才构成本罪。具体认定中,主要应当注意如下几点:一是从主体上区分。构成本罪的主体只能是依法配备公务用枪和依法配置民用枪支的个人和单位,非依法配备、配置枪的单位和个人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的,不构成本罪。二是从主观方面区分。构成本罪必须是故意所为,如果是过失所为,则不构成本罪。三是从情节上区分。如将枪支出租、出借给不法分子则属于情节严重,如将民用枪支出租、出借他人临时使用并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一般不应以犯罪论处。四是从枪支的种类上区分。一般来说,出租、出公务用枪的行为危害较大,而出租、出借民用枪支的行为危害较小,对前者一般应以犯罪论处,对后者只要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不宜以犯罪论处。此罪与彼罪(一)本罪与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的界限。二者的主要区分在于:(1)客观方面表现不同。前者表现为行为人非法将配备配置的枪支租借给他人一定时间内暂时使用;后者则是非法出售枪支给他人。前者表现为租或者借;后者表现为出卖。(2)主体不同。前者是特殊主体;后者是一般主体。(二)本罪与他罪的界限。如果行为人在出租、出借枪支时,明知租用人、借用人将使用租用、借用的枪支进行犯罪活动而仍出租出借的,对行为人则以租用人、借用人使用租用、借用的枪支所实施的犯罪的共犯追究刑事责任,而不能以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处罚。非法出租枪支罪犯本罪侵犯的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管理的相关规定,该罪的犯罪对象是枪支。构成该罪的主体主观上是故意的,因此该罪无过失犯。构成本罪的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合法配枪的个人和单位。该罪最高可以判处7年有期徒刑。
  
  
  
总结:非法出租枪支罪定刑标准是什么?《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办个私人补习班违法么?
      办个私人补习班违法么?开办个人补习班必须到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办学许可证,补习班的授课教师需要有教师资格证,这样才是合法的。当然如果规模不大,可以视为民事合同关系也是合法的。《中华人......


·遗嘱分割顺序具体是怎么样的
      遗嘱分割顺序具体是怎么样的1、应该先看死者是否有遗嘱,有遗嘱的,应按遗嘱执行。2、没有遗嘱的,应该确定哪些人可以作为继承人。继承人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其中配偶,不论男女继承权......


·信用卡欠债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信用卡欠债是夫妻共同债务吗信用卡欠款收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进一步区分对待。通常情况下,信用卡都是由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办理,供个人使用,一般情况下属于个人债务。在司法实践中,认定......


·一、员工在试用期主动离职没有工资吗?
      一、员工在试用期主动离职没有工资吗?试用期内,员工自离有工资。劳动者在试用期三天自动离职的,用人单位是应当支付其工资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


·批捕后谅解书和谁签订?
      一、批捕后谅解书和谁签订?批捕后谅解书应该和受害者及其家属签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


·具备什么条件商品房才可预售
      具备什么条件商品房才可预售一、具备什么条件商品房才可预售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证制度,即开发经营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县级以上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非法出租枪支罪定刑标准是什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