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不能办理抵押的不动产都?

  不能办理抵押的不动产都有哪些
  
  一、不能办理抵押的不动产都有哪些
  
  不动产作为抵押物比起其他抵押物来说,更让人能够接受,但并不是说所有的不动产都能作为抵押物进行抵押担保。因为不动产的种类较多,每一种类的不动产因其不同的法律关系都有其特殊性,所以在遇到不动产抵押的情况时,一定要区别对待,谨慎处理。
  
  以下就是一些不能作为抵押物的不动产:
  
  1、学校、医院、国家机关、社会福利机构、宗教寺院等公共福利事业的不动产。
  
  2、军队的房地产(一般是不能作为抵押物的)。
  
  3、产权关系不清的房地产。
  
  4、有产权纠纷的房地产。
  
  5、由国家计划即将拆迁的房地产。
  
  6、违章建筑,或未经国家规划部门和建设部门批准私自建设的建筑物等。
  
  7、在未获全部共有人书面同意抵押之前的共有房地产。
  
  8、没有地上建筑物的农村集体土地(不包括荒山、荒地等)。
  
  9、已作过抵押但未经前抵押人书面同意的房地产也不能重复抵押。
  
  10、被法院或国家司法机关裁定予以冻结、扣押、监管或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产。
  
  上述十类不动产都属于不能作为抵押物的不动产,这类不动产即使在抵押双方签了抵押合同,也办不了抵押登记手续,所以是无效的。
  
  二、不动产抵押手续要去哪些地方办理
  
  (一)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土地去国土局。
  
  (二)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房屋去房管局
  
  (三)以林木抵押的,为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
  
  (四)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
  
  (五)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为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企业以现有的或者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成品、半成品为抵押物的被称为浮动抵押,应当到抵押人的住所地的工商部门去登记。
  
  在抵押合同不违反国家法律强制性规定、不存在无效情形且属于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的前提下,抵押权人在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了不动产抵押登记就应当被认定为不动产抵押权设立的依据。即使没有办理他项权证,也不影响不动产抵押登记的效力,不妨碍抵押权的设立。
  
  
总结:不能办理抵押的不动产都有哪些一、不能办理抵押的不动产都有哪些不动产作为抵押物比起其他抵押物来说,更让人能够接受,但并不是说所有的不动产都能作...#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签订合同须采用书面形式吗
      签订合同须采用书面形式吗现实生活中,当事人签订合同多数都是采取书面形式,这就让一些人认为,签订合同必须要采取书面的形式才可以。那从法律上面来看,签订合同须采用书面形式吗?关于这个......


·遗产分割后有哪些效力,分割遗产有什么效力
      是在那些没有丧失、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之间进行分割的,当然也是会对各继承人产生一定法律效力的。那么具体说来,遗产分割后有哪些效力呢?本文将对这个问题做详细介绍,帮助你进行了解。一、遗......


·员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辞退吗?
      员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辞退吗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


·一、交通事故后误工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交通事故后误工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第2项误工费: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没有固定收入或者无收入的......


·把人打成残疾的判多少年
      把人打成残疾的判多少年把人打残废了,可能是十年以上的刑期,也有可能是无期徒刑,这要看危害手段与致残结果(危害后果)及因果关系来综合裁量。《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


·2023年杭州市征地补偿费标准是什么?
      2023年杭州市征地补偿费标准是什么?一、杭州市征地补偿费标准是什么?为进一步做好市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工作,切实保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


不能办理抵押的不动产都?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