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员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规范承担何种法律后果
人民调解员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规范承担何种法律后果
一、人民调解员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规范承担何种法律后果
人民调解员违反上述工作行为规范的,由其所在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由推选或者聘任单位予以罢免或者解聘。
人民调解员在调解工作中,不得索取、收受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人民调解员从事调解工作应该公正、勤政廉政、严格自律、自觉控制住外来诱惑,不得向当事人索取、收受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人民调解员在调解工作中,不得泄露当事人的个人隐私、商业秘密。人民调解员在进行民间纠纷的调解过程中,不免会接触到一 些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人民调解员应遵守保密的法定义务,不得泄露当事人的个人隐私、商业秘密,这样才能使当事人没有顾虑地、尽可能充分地将相关情况告诉调解员,更好地促进纠纷的化解。
《人民调解法》第十五条:人民调解员在调解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由推选或者聘任单位予以罢免或者解聘:
(一)偏袒一方当事人的;
(二)侮辱当事人的;
(三)索取、收受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四)泄露当事人的个人隐私、商业秘密的。
二、调解员的主要工作内容是什么
(一)受理纠纷
1、是纠纷当事人主动申请调解;
2、是人民调解委员会发现纠纷后主动调解;
3、上级部门交办调解。
受理纠纷后,如发现纠纷不属于人民调解范围,或者当事人表示异议的,应当告知当事人按照法律、法规向人民法院起诉或提请有关部门解决。随时可能激化的纠纷,应当在采取必要的疏导措施后,及时提交有关部门处理。
(二)调解前的准备工作
1、受理纠纷后,要向当事人、知情人和周围群众、当事人所在单位进行调查,掌握纠纷情况、弄清纠纷性质,拟定调解方案;
2、应当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告知当事人人民调解的性质、原则和效力,以及当事人在调解活动中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三)促成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进行说服教育和劝导,使得当事人在知道“利害得失”的情况下接受调解。如果当事人能互谅互让,调解人员应促成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如果达不成一致意见,调解人员应当提出合情、合理、合法的建议性解决方案,使他们经过协商,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
(四)做好回访工作
一方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应先进行劝解;拒不履行的,如未经司法确认,告知当事人通过诉讼维护合法权益;经过司法确认的,告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维护合法权益。
(五)做好调解卷宗等档案资料的存档保管工作。
案件双方当事人解决不了的情况下,一般会找第三方进行解决,第三方一般是司法机关单位,并且是属于中立的。如果调解员进行偏袒任何一方,情节严重的,直接会进行解聘处理。
总结:人民调解员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规范承担何种法律后果一、人民调解员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规范承担何种法律后果人民调解员违反上述工作行为规范的,由其所...#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关于婚前房产规定是什么
一、关于婚前房产规定是什么1、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付清所有房款的,属一方的婚前财产。《民法典》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
·一、离婚了拆迁赔偿金户主能领吗?
一、离婚了拆迁赔偿金户主能领吗?离婚了拆迁赔偿金户主能领,按照法律的规定,离婚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确定房产的归属。离婚后房屋拆迁补偿,对于未取得房产的一方是不能请求分割补偿款的。但......
·纵火罪的处罚是怎样的 放火罪该如何认定
纵火罪其实也就是《刑法》中规定的放火罪,这属于一种故意犯罪,如果是过失导致火灾,并且造成了严重的损害结果的话,那此时就会被认定为失火罪。一旦被认定构成纵火罪,自然对行为人的处罚就是......
·买房不过户公证有效吗?
买房不过户公证有效吗,应该怎么办理不安全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不动产所有权的转移是以过户登记为准。所以说,你需要去房屋登记部门去办理过户登记。即使做了公证,房主仍有房屋的所有......
·女职工劳动保护法对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规定
从古至今,虽然女性的地位不断提升,女性仍然被列于保护对象的行列。虽然说女性的思想是越来越强大,但是对于生理上来说还是比男性稍微弱点的。所以国家法律法规针对这一点也对女性有特殊的保护......
·只要撞死人就是交通肇事罪吗
撞死人并不必然导致交通肇事罪。需要以下几个判定条件都满足才可以:1、必须有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在交通运输中实施了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2、必须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
人民调解员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规范承担何种法律后果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