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婚后债务婚姻无效债务由谁承担

  婚后债务婚姻无效债务由谁承担1、如果所享有的债权或所承担的债务纯属个人支配,则另一方对此不享有权利亦不承担义务。2、如果所享有的债权来源于双方的共同劳动所得、所承担的债务用于共同的生产、生活,则由双方共同享有债权和承担债务。此外,对于因重婚造成婚姻无效的情况,在分割财产时民法典作了明确规定:不得侵犯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即在解除因重婚造成的无效婚姻时,凡属于合法婚姻当事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分割给第三者。二、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1、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用于日常开销,或者购买家庭生活用品,家具等等所负的债务。2、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履行法定抚养义务所负的债务。每个父母都有抚养自己孩子的义务。3、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履行法定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每个子女都有赡养自己父母的义务。4、为支付夫妻一方或者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5、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出门在外,吃饭应酬是难免的事情。6、夫妻从事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不管是夫妻一方生产、经营,还是双方生产、经营,只要共同享用了生产、经营所带来的利益,就应当共同承担债务。7、夫妻协议约定的共同债务。夫妻协议约定的,就算最后带来的利益不是共同享用的,也应该共同承担。三、婚前个人债务向婚后共同债务的转化的类型1、一方婚前按揭贷款买房,婚后夫妻双方使用的;2、一方婚前举债购置大量结婚用品,婚后为夫妻双方共同生活所需的;3、一方婚前借款装修房屋,该房屋供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居住或共同使用的。如果夫妻一方将婚前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这时,一方婚前债务性质也因财产性质的变化而转变为夫妻共同债务,此时债权人是有权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夫妻双方应共同承担偿还责任。婚姻虽然是无效的,但是双方的共同财产是在一起的,如果不想承担债务,那么一定要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该债务是个人债务。当然了如果双方协议,共同债务由当事人中的一人承担也是可以的。
  
  
  
总结:婚后债务婚姻无效债务由谁承担1、如果所享有的债权或所承担的债务纯属个人支配,则另一方对此不享有权利亦不承担义务。2、如果所享有的债权来源于双方...#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哪些情况可以申请国家补偿?怎样打赢国家赔偿官司?
      国家赔偿指的是国家由于错判或误判而对受害人补偿的一种方式,是一种法律制度。如果受害人满足了法律规定的条件,可以向国家申请国家赔偿,那么,哪些情况可以申请国家赔偿?怎样打赢国家赔偿官司......


·我们每天都在努力的工作
      我们每天都在努力的工作,希望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但是意外总是会不期而遇,当我们工作时发生了意外伤害,就会向老板索要意外损失的费用,医药费之类的。在我们工作时签订过劳动合同,我们依法......


·法律中的招摇撞骗定义是什么?
      法律中的招摇撞骗定义是什么?一、法律中的招摇撞骗定义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招摇撞骗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


·货物运输合同的主要条款有哪些?
      货物运输合同的主要条款有哪些?一、货物运输合同的主要条款有哪些订立货物运输合同,应贯彻优先运输国家指令性计划产品,兼顾指导性计划产品和其他物资的原则。如大宗货物的铁路运输,有条......


·当前刑事庭审辩护存在哪些误区?
      当前刑事庭审辩护存在哪些误区?(一)无罪辩护即是有效辩护一段时期以来,刑辩律师越来越追求和青睐“无罪辩护”,有的律师将其无罪辩护成功案例作为炫耀的资本,也有律师事务所将无罪辩护成......


·女员工隐瞒怀孕入职是否能辞退?
      辞退无合同员工补偿标准《劳动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


婚后债务婚姻无效债务由谁承担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