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户主变更条件?

  户主变更条件有哪些2023
  
  一、户主变更条件有哪些
  
  1.如果原户主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可以凭直系亲属提出书面申请报告、死亡证明、法院死亡或失踪判决,可以拿着相关证明到当地派出所变更户主信息。
  
  2.如果原户主把户口亲迁出去的,可以凭户内成员提出书面申请报告,拿出原户主迁出凭证,即可到当地派出所办理变更户主信息。
  
  3.如果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发生转移,现房屋所有权人办理凭现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提出书面申请报告、《房产证》,即可到当地派出所办理变更户主信息。
  
  4.其他特殊原因想需要变更户主信息的,可以拿着相关证明到当地派出所进行办理更户手续。
  
  二、户口本户主变更办理需要哪些材料?
  
  1.原户主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办理变更户主需要哪些材料?
  
  (1)办理所需材料:直系亲属提出书面申请报告;死亡证明;法院死亡或失踪判决。
  
  (2)办理单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3)办理时限:当场办结。
  
  2.原户主户口迁出办理变更户主需要哪些材料?
  
  (1)办理所需材料:户内成员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原户主迁出凭证。
  
  (2)办理单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3)办理时限:当场办结。
  
  3.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发生转移办理变更户主需要哪些材料?
  
  (1)办理所需材料:现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提出书面申请报告;《房产证》或有效凭证。
  
  (2)办理单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3)办理时限:当场办结。
  
  4.其他原因办理变更户主需要哪些材料?
  
  (1)所需材料:原户主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其它相关材料。
  
  (2)办理单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3)办理时限:当场办结。
  
  现在很多地方都取消了城市户口和农村户口,一律称为家庭户口,所以家庭户口是对城市户口和农村户口取消后的新名称。我国已取消了“农业”和“非农业”之分。这是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一项措施,目前只在部分省份展开。将实行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根据居民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将公民户口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仅以“家庭户”和“集体户”来区分,不再有“农民”、“市民”的区分。
  
  
  
  
  
  
  
  
总结:户主变更条件有哪些2023一、户主变更条件有哪些1.如果原户主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可以凭直系亲属提出书面申请报告、死亡证明、法院死...#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扬尘污染行政处罚申诉书如何书写?
      扬尘污染行政处罚申诉书如何书写?决定申诉时,应依照商品和服务的性质向具有相关职能的行政部门提出。申诉一般应采用书面形式,一式两份,并载明下列事项:(1)申诉人的姓名、住址、电话号码、邮......


·在执行过程中,能否参照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处理多人提出的异议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规定: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在起诉时人数尚未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发出公告,说明案件情况和诉讼请求,通知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向人......


·打架在看守所要关多久才能出来?
      在现代社会,确实有一些地方还是存在着打架斗殴的现象,因为这些打架斗殴,可能会危害到当地的治安管理,所以必须要严厉的禁止当地的公安机关会对这种行为做出一定的处罚,并且进行相应的教育,......


·银行贷款放款时间是什么时候
      银行贷款放款时间是什么时候现在申请银行贷款,银行是将贷款直接放到出售方账户的,具体时间是从买卖双方交易过户后至交易中心出具他项权利证明后1-7日内放款,(注:他项权利证明和新产证同时办......


·邵阳市司法鉴定的流程是什么?
      邵阳市民打民事官司的时候,如果涉及到人身伤害,为了更好的确定伤残情况,通常要委托专业的司法鉴定机构对伤情进行鉴定。经过鉴定,双方也要确定具体赔偿金额,有助于纠纷的解决。司法鉴定是有......


·承运人免责事由具体?
      承运人免责事由具体有哪些一、承运人免责事由具体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在责任期间货物发生的灭失或者损坏是由于下列原因之一造成的,承运人不负赔偿责任:(一......


户主变更条件?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