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必须明确哪些内容?
借条必须明确哪些内容?
一、借条必须明确哪些内容?
借条中要明确的信息包括:
1、写清楚借款人和贷款人的法定全名。
2、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3、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
4、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5、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6、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二、债权不受保护的情况有哪些?
1、借贷进行非法活动。
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如明知个人借款用于赌博、贩卖假币、贩卖毒品、走私等非法活动而借款给他人,其借贷合同不受法律保护,对行为人还要处以收缴、罚款、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2、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包括:
(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二)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三)未经依法批准,以任何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进行的非法集资;
(四)非法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票据贴现、资金拆借、信托投资、金融租赁、融资担保、外汇买卖;
(五)中国人民银行认定的其他非法金融业务活动。
3、非金融企业以合法借贷掩盖的非法金融活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认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行为效力问题的批复》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无效:
(一)非金融企业以借贷名义向职工非法集资;
(二)非金融企业以借贷名义非法向社会集资;
(三)非金融企业以借贷名义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
(四)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
4、企业之间的借贷合同。
《贷款通则》规定:“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融务。”企业之间的借贷合同违反国家金融法规,属于无效合同。依照有关法规,对于企业之间的借贷合同,法院除判决返还本金外,对出借方已经取得或约定取得的利息应当收缴,对借款方应处以相当于银行利息的罚款。
5、明为联营实为借贷的合同。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联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企业法人、事业法人作为联营一方向联营体投资,但不参加共同经营,也不承担联营的风险责任,不论盈亏均按期收回本息,或者按期收取固定利润的,是明为联营,实为借贷,违反了有关金融法规,应当确认合同无效。除本金可以返还外,对出资方已经取得或者约定取得的利息应予收缴,对另一方则应处以相当于银行利息的罚款。
6、违背真实意图的借贷关系。
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图的情况下所形成的借贷关系,应认定无效。借贷关系无效由债权人的行为引起的,只返还本金;借贷关系无效由债务人的行为引起的,除返还本金外,还应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给付利息。
7、高利贷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由此可见,高利贷利息不受法律保护。
现代社会书写借条是对于债权人的一种保障,所以债权人肯定希望按照法律规定来书写借条。所以提醒大家注意的是,借条当中需要明确的事项,包括双方当事人法定全名,还有一些借款的基本事实等情况。
总结:借条必须明确哪些内容?一、借条必须明确哪些内容?借条中要明确的信息包括:1、写清楚借款人和贷款人的法定全名。2、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借款的诉讼时效如何确定?
法律对任何权利的保护都是有一定的时效限制的,也就是所谓的诉讼时效。在债权债务关系中,借款的诉讼时效如何确定呢?实践中不少债权人因错过了诉讼时效而产生了欠款追不回的后果。具体来说,除了......
·借钱不还本身属于民事纠纷,但由于此时借钱的数额过大,同时时间
借钱不还本身属于民事纠纷,但由于此时借钱的数额过大,同时时间也比较久了,作为债权人此时也会比较着急。既然通过民事诉讼无法讨债,那此时借钱不还构成诈骗罪吗?如果属于刑事犯罪,就可以让对......
·一、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仲裁时效是多久?
一、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仲裁时效是多久?《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同条第四款规定:......
·如何订立公证遗嘱
如何订立公证遗嘱订立公证遗嘱应到公证机关依法定程序进行,且只能由立遗嘱人亲自进行,代理人不得代理。具体规则如下:1、遗嘱公证由当事人,即立遗嘱人住所地的公证处办理。2、立遗嘱......
·重庆市国有企业破产
重庆市国有企业破产,依据劳动合同法,企业破产应当对劳动者进行补偿,经济补偿按照职工在单位工作年限,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满6个月按照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按照半年计算,经济补偿标准按照......
·劳动合同签订的原则有哪些
劳动合同签订的原则有哪些我国《劳动法》第17条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明确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必须遵循的......
借条必须明确哪些内容?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