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离婚分居一方所负债务是共同债务吗?
未离婚分居一方所负债务是共同债务吗?
一、未离婚分居一方所负债务是共同债务吗?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有两种例外情况:
1、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
2、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综合上面所说的,只要双方没有解除婚姻的关系,那么一般夫妻任何一方存在的债务都是按共同债务来进行处理 ,但如果一方有证据来证明此债务是属于个人的,那么另一方就可以不用承担,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要结合实际情况来,这样才能保障自己的权益和利益。
总结:未离婚分居一方所负债务是共同债务吗?一、未离婚分居一方所负债务是共同债务吗?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恶意逃废债是什么意思
逃废债是一种民事违约行为,不是所有的欠债不还都是逃废债,它强调债务人的主观故意。确切地说,有履行能力而不尽力履行债务的行为就是恶意逃废债。所谓“有履行能力”是指有收入来源,或者虽无......
·单方型聚众斗殴罪是如何处罚的
什么是单方型聚众斗殴罪呢?这其实就是指在聚众斗殴的当事人中,一方人数较多,而一方人数较少的情况,即一方人数不足3人。即使是这样的情况,在构成了聚众斗殴罪后,也是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夫妻起诉离婚的原因很多
夫妻起诉离婚的原因很多,就包括一方不同意离婚、财产分割产生纠纷、子女抚养问题无法协商一致等等。其中,法院在处理这些问题的时候,一方面是要结合法律中的规定,另一方就是要按照实际情况来......
·自动柜员机跨行转账需要多长时间?
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人们的生活越来越便利。对于现今转账,我们再也不需要来回奔波各大银行网点进行现今的存取和转账,现在可以通过更多的自主渠道进行办理。那么,自动柜员机跨行转账需要多长......
·集资诈骗罪附带民事诉讼是否可以提起?
集资诈骗罪附带民事诉讼是否可以提起?现代社会,诈骗行为在日常生活中经常可以看到,其中比较常见的是集资诈骗行,集资诈骗行为一般会使受害人财产受到损失,这部分的损失应该怎样弥补受害人呢......
·办理取保候审需要哪些材料
办理取保候审需要哪些材料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申请取保候审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未离婚分居一方所负债务是共同债务吗?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