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商标非同一种商品是否侵权

  不是,不同商品使用同一名称不会构成商标侵权,同类别的商品,使用同一注册商标会构成侵权。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总结:不是,不同商品使用同一名称不会构成商标侵权,同类别的商品,使用同一注册商标会构成侵权。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版权登记有什么意义?
      版权登记有什么意义?一、版权登记的意义是什么1.能帮助著作权人确定作品著作权的归属,避免在今后因为著作权归属的问题产生纠纷。享有著作权的重要前提之一,是必须拥有著作权,这样才能保......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法律后果是什么?一、代位权有哪些特点?1、代位权针对的是债务人的消极不行使权利的行为,即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2、代位权是债权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


·人在看守所多久开庭
      开庭时间由法院安排。《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条开庭开庭的时候,审判长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宣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的名单;......


·江苏域名备案时间是多久
      江苏域名备案时间是多久?现在是互联网时代,有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开办网站进行创业,而按照法律规定,成立网站要向工信部备案,不然的话,开设网站就是非法的,经办人会受到行政部门的处罚。江苏......


·抢劫故意杀人怎么判刑处罚
      抢劫故意杀人怎么判刑处罚一、抢劫故意杀人怎么判刑如果在抢劫过程中杀人,一般情况下是判处死刑。法律规定:(一)《刑法》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


·离婚要如何起诉离婚诉讼?
      离婚要如何起诉离婚诉讼?一、离婚要如何起诉离婚诉讼?提起离婚诉讼至离婚判决生效,要经历三个必经阶段。第一阶段:起诉阶段。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


商标非同一种商品是否侵权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