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申请行政复议的程序是什么?

  申请行政复议的程序是什么?(一)申请1、申请时效。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应当在知道被申请人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60日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2、申请条件。(1)申请人是认为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相对人;(2)有明确的被申请人;(3)有具体的复议请求和事实根据;(4)属于依法可申请行政复议的范围;(5)相应行政复议申请属于受理行政复议机关管辖;(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申请方式。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4、行政复议申请书。申请人采取书面方式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时,所递交的行政复议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1)申请人如为公民,则为公民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等。申请人如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则为法人或者组织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2)被申请人的名称、地址;(3)申请行政复议的理由和要求;(4)提出复议申请的日期。(四)决定1、复议决定作出时限。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60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30日。行政复议是我国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表现。申请人在进行行政复议申请的时候要遵守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按照要求办事,有理有据合法的表达自身诉求。
  
  
  
总结:申请行政复议的程序是什么?(一)申请1、申请时效。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应当在知道被申请人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60日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笔记的司法鉴定检材合法过程是怎样的?
      我们都知道,司法鉴定是法院非常重要的,司法鉴定可能还会涉及到很多复杂的问题。同时司法鉴定在民事、行政纠纷案件中非常的常见。在鉴定的过程中由于委托人不及时地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符合要求......


·民法总则个人合伙的常识规定是什么?
      民法总则个人合伙的常识规定是什么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民法典》个人合伙的常识规定是什么(一)、个人合伙的概念和特征1、概念。个......


·股东会通过章程的决议有效期是多久
      股东会通过章程的决议有效期是多久公司法没有规定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如公司章程和股东会决议(包括以后的股东会决议),没有对股东会决议有效期作出约定或规定,就应当认为长期有效。除公司法有规......


·离婚重庆农村儿童抚养费是多少?
      现如今,农村离婚的情况也不再稀奇。夫妻双方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会签署一份离婚协议书,其中对共同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费标准及支付方式等都会做出详细规定。根据经济发展条件不同,每个地方农......


·非法集资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非法集资的行为,本身是属于违法行为的,但如果达到了法律中规定的非法集资罪的立案标准,那么就会构成刑事犯罪,这个时候就要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接下来,我们就来告诉您非法集资罪的立......


·侵权责任中精神损失费标准是怎样的?
      侵权责任中精神损失费标准是怎样的?一、侵权责任中精神损失费标准是怎样的?法律规范并没有明确规定侵权责任中精神损失费的支付标准,只是规定了权益被侵犯的一方有权提出此项赔偿的权利,具......


申请行政复议的程序是什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