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遗产怎么继承?

  一、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遗产怎么继承?
  
  《继承法》会随者明年初《民法典》的实行而时效,故此直接看一下《民法典》(2021.01.01生效)之中关于遗产继承的规定: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二、法定继承的比例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特定的公民生理死亡或者是被宣告死亡时,其亲属在继承遗产之前,首先需要确定一下,死者在生前,是否采取自书、代书等的方式订立了遗嘱,若是遗嘱存在的,还需要进一步的判断一下遗嘱的有效性。
  
  
  
  
  
  
  
  
总结:一、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遗产怎么继承?《继承法》会随者明年初《民法典》的实行而时效,故此直接看一下《民法典》(2021.01.01生效)之中关于遗产继承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欠款纠纷诉讼的程序是怎样的
      欠款纠纷诉讼的程序是怎样的一、欠款纠纷诉讼的程序是怎样的债务人不履行还款义务而引发了欠款纠纷的,债权人要想提起欠款纠纷诉讼,大概的程序如下:1、写好起诉书;起诉书是人民检察院依照......


·2023《婚姻法》离婚财产有哪些规定?
      《婚姻法》离婚财产有哪些规定?2020《婚姻法》离婚财产有哪些规定?《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施行)》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怎么划分发生交通事故时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怎么划分发生交通事故时,在报警后,交警会及时出警,然后对交通事故的现场进行勘验,并根据交通事故的勘验情况,能够划分责任的,交警大队会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如果......


·在我国房子办他项权证是什么意思?
      买房子的这种事情业主自己心目当中一定要有主心骨,对开发商或者是银行机构告诉的一些事情也得事先的了解一下,就比如我们相信肯定有很多人都是第一次在买房子的时候办理他项权证的这种证件,因......


·四级医疗事故赔偿金额大概多少
      四级医疗事故赔偿金额大概多少四级医疗事故赔偿金额的多少,我们可以获得如下几方面的项目进行总结概述:1、医疗费用:患者发生来了严重医疗事件后,如果患者出现了人身损害,去医院进行治......


·夫妻间额外财产应该如何判定
      夫妻间额外财产应该如何判定1、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也就是说,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


一、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遗产怎么继承?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