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法定继承人的顺序列表是什么?

  法定继承人的顺序列表是什么?
  
  一、 法定继承人的顺序列表是什么?
  
  法定继承人的顺序列表,是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二、《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两种继承方式,遗嘱所有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来订立遗嘱主张自己的遗产分割情况,但如果未订立遗嘱的,可以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来办理继承事项,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总结:法定继承人的顺序列表是什么?一、法定继承人的顺序列表是什么?法定继承人的顺序列表,是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第一千一百二十七...#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连带责任与连带债务一方清偿的区别?
      连带责任与连带债务一方清偿的区别?您对于债务的处理都会有很多不懂的地方,对于有多方的债务人的情况,我们需要了解连带清偿的解释,连带债务清偿与连带债务一方清偿虽然说好像没有什么区别......


·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既遂判多久?
      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既遂判多久?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既遂的判刑情况,是根据《刑法》第四百一十五条【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负责办理护照、签证......


·怎么对商标侵权行为认定
      怎么对商标侵权行为认定在我国,对商标有特定的法律保护,但是不少商家为了达到自已的利益去侵犯其他商家的商标。那么实践中,怎样的行为才算是对商标构成侵权呢?构成商标侵权行为的条件又是什么......


·生活费
      生活费,是指维持生活的费用,但在法律术语上一般是指离婚后没有抚养子女方付给抚养子女方的费用。抚养费,是指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所必须的费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房屋抵押登记需要哪些文件?
      房屋抵押登记需要哪些文件?一、房屋抵押登记需要哪些文件?房屋抵押登记需要向登记机关交验下列文件:(一)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二)抵押登记申请书;(三)抵押合同;(四......


·轻伤二级检察院不公诉然后会放人吗
      会,《不起诉决定书》一经送达立即生效,即使是羁押的看守所或者原办案的公安部门有异议,也不能拖延,必须立即执行(放人)。公安机关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如果意见不被......


法定继承人的顺序列表是什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