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关系的担保人怎么自保?
债务关系的担保人怎么自保?
一、债务关系的担保人怎么自保?
债务关系的担保人可以采取以下的方式自保:
(一)担保人担保前必做工作:
1.摸清借款人的为人和信用。被担保人的信誉越高,担保人的风险就越小。
2.了解借款人借钱目的。这一点非常非常重要,如果是借钱去做高风险的投资项目,那么建议不要给作担保。
3.调查借款人是否还有其它债务。有些借款人信誉虽好,但遇上债务危机爆发,无力偿还时,信誉也不拿来换钱花,因此不建议给负责累累的借款人 作担保。
4.了解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借款人的收入水平是决定欠款能否偿清的重要因素。
5.搞清楚自己的经济实力,量力而行。
做到以上5点,能够有效降低风险,给自己的担保行为增加安全保障。
(二)债务到期,担保人自保自救事项:
1.可以找专业律师来帮忙审查借款合同是否有效,如果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又无过错的,依据法律规定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2.查看是否已经超过担保期间,查看是否满足超过担保期间而不需再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查看是否有满足担保人免除担保责任的其它情况。
二、担保人的职责
1、民事责任
(1)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也就是说如果担保人存在过错,那么担保人需要承担的责任还是由担保人独自承担。
(2)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或者超出授权范围与债权人订立保证合同的,该合同无效或者超出授权范围的部分无效,债权人和企业法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债权人无过错的,由企业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2、民事连带责任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也就是说,担保人需要承担的责任是连带责任。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这时候,担保人需要承担的责任就是这样的民事连带责任。
3、担保(保证)责任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担保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担保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担保人需要承担的责任就是这样的一种担保责任。
不管是单位还是公民,在与债务人、债权人签署担保合同之后,就有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且一旦担保合同签署,在没有获得债权人同意的前提之下,不得随意的撤销担保,故此在承认担保之前,了解担保风险是必要的。
总结:债务关系的担保人怎么自保?一、债务关系的担保人怎么自保?债务关系的担保人可以采取以下的方式自保:(一)担保人担保前必做工作:1.摸清借款人的为人和...#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签了合同没收到钱该怎么办
签了合同没收到钱该怎么办1、可以及时和对方协商处理。2、如果对方违约,可以按照合同约定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
·在原单位辞职了社保怎么处理
在原单位辞职了社保怎么处理已经离职的,原公司就不会继续为你交社保了,原单位会去社保局办理减员手续,这样你的社保就自动封停了。如果去外地了,那么得将社保转移至外地,你只需到原交费......
·私募基金不备案有什么后果?
私募基金不备案有什么后果?一、私募基金不备案有什么后果?私募如果先申请牌照,拿下备案。那么私募在某种意义上,就是非法集资的嫌疑。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的......
·分公司可以签消防维保合同吗?
分公司可以签消防维保合同吗?不可以,公司法第31条“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但在司法实践中,第三人选择由分公司承担或公司承担或分公司与公司共同承担。因为分公司......
·一、法律工作者见证遗嘱程序是怎样的?
一、法律工作者见证遗嘱程序是怎样的?法律工作者见证遗嘱需要遵守订立遗嘱→审查遗嘱→为见证人做笔录的程序,具体程序如下:(一)已经有遗嘱的:1、与委托人签订协议、与立遗嘱人签订协议......
·安徽五险一金缴纳比例是多少
一、安徽五险缴纳比例是多少五险一金中,五险包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一金是指住房公积金。1,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一般来说......
债务关系的担保人怎么自保?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